疑问3:哪些停车费该收,哪些不该收?
“如果说以前要最高限价的时候,对小区停车费的合理性有个估摸,现在市场放开了,我们业主也不知道该如何和物业协调。因为大多数业主是不了解停车费收费政策。”家住西安宫园壹号的沈女士怎么想都觉得放开停车费是业主吃亏。
停车费其实包括场地使用费和停车服务费。场地使用费是产权单位收取的,属于投资回报性质的车位使用权利金。而停车服务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对于车位日常管理费用。其中包括:保安保洁的人工费、水电费、车位设施和交通设备设施的维护费、保险费等内容。
按照政策规定,居住区内规划的、属全体业主拥有的露天停车场可以收费;临时或长期停放在开发商配建的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如果没有购买车位,就需要向开发商交费;而在上述区域以外,如果不是规划的露天停车位而是公共道路、绿地,物业公司或开发商是没有权力收取停车费的。
如何保证在小区应该收取停车费的区域收取合理的停车费?专家认为,放开住宅停车服务费时,必须明码标价。这就要求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小区停车费收费价格牌,以便减少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冲突。
疑问4:价格放开后政府怎么管?
“以前物业收费、停车收费是否合理还有国家的红头文件作为依据,现在价格放开了,政府不管了,是不是以后要保障业主们的权益就只能和物业闹腾?”家住在西安宫园壹号的王女士对停车费价格很不能理解。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价格放开后,管理部门将由事前定价转为事中事后管理。主要考虑到一是相关停车设施属业主共同拥有,且主要为业主自身服务,收费标准理应由业主共同决定,政府不宜直接干预;二是这部分停车服务与利用住宅小区周边车位、房地产开发商自有车位等提供的停车服务形成了一定竞争,具备放松价格管制条件。放开业主共有车位停车收费,改变了小区业主被动接受服务和收费的状况,将停车服务经营者和收费标准的选择权交还给全体业主,有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牛昉表示,价格放开是对的,但问题是如何落实在放开后加强政府的各项管理?价格放开之后,不是政府不管了,政府需要管得更多了。比如说,业主委员会的建设需要民政、住建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引导,特别需要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的协调,才能加强业主的话语权与议价权。并且,也要监督各小区定价及调整是否真正按照法律流程来走。其次,在放开价格后,政府相关部门不能单纯以提高收费解决供需失衡问题,应该大力促进住宅小区停车位合理规划。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