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新区4家违法排污企业最高或被罚30万元

2015年01月22日 12:51   来源:深圳晚报   

  1月21日下午,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和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光明新区裕丰工业园内的4家污染企业的污染设施实施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深圳环保部门首次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制止违法排污行为,打响了“春雷行动”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第一枪。

  此次查处的4家地下加工厂位于光明新区公明玉律社区裕丰工业园,该工业园区位于茅洲河流域,4家地下加工厂均从事五金加工行业,均未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未建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污染工艺是表面处理和喷粉,产生的酸碱废水及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周边环境。昨天,环保执法人员现场对这4家污染企业的电闸、水闸、污染工序等进行了查封,同时对产生污染的酸洗、碱洗、磷化设备实施了扣押。市区环境检测机构还对4家违法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采样分析。

  随后,环保执法人员现场向违法排污企业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出具了查封扣押清单以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接下来,环保部门将对该4家企业的违法排污情况处以10万~30万元的罚款,检测结果达到入刑标准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违法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刘芬)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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