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汉中市政府近日出台《汉中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据了解,今后汉中市域内政府投资建设的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和建设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居住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对标准要求内的建设项目,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要求。对未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未提出绿色建筑等级水平及措施、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的建筑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不得进行扩大初步设计的审查和批复;对未达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自今年起,选择面积不少于20%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作为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并逐步提高绿色建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比重,扩大绿色建筑建设规模。全汉中市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比例达到98%以上,新建建筑设计、施工执行率及验收率、节能指标措施公示率达到100%。到2015年末,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不低于20%。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