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套房贷款利率不再上浮

2015年01月22日 15:34   来源:重庆晚报    张彬

  首套房贷款

  利率不再上浮

  按揭购买首套房,利率要上浮5%—10%———这种情况正在成为过去。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走访市内部分商业银行、品牌楼盘了解到,最近已对个人房贷利率作了调整,大家又可以按基准利率按揭买房了。

  “我们现在对首套房贷执行的是基准贷款利率6.15%。”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李家沱支行房贷部人士称,他们已经对个人房贷利率进行了调整,购房者购买与该行建立了个人房贷合作楼盘的房子,只要是按揭首套房,便可按央行最新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该人士解释,只要将以前的个人房贷余额还清,到该行办理个人房贷就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标准执行房贷政策。在此次调整个人房贷之前,上述银行对个人首套房贷执行的是基准利率上浮10%。

  在巴南区巴滨路一品牌楼盘,售楼人员在接受购房者咨询时也表示,现在到上述国有商业银行办理个人房贷,首套房贷利率已经回归到了基准利率,不再像以前那样要上浮一定比例了。

  首套房贷利率回归基准的并非上述银行一家,在南岸区南滨路一家品牌楼盘,售楼人员表示,今年他们与市内另一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了个人房贷合作关系,首套房贷按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购房者以前在该行办理首套房贷,根据个人信用状况不同,利率要上浮5%到10%。”

  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在央行去年11月28日降息以后,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已经由6.55%降到了6.15%。多数购房者办理个人房贷时,贷款期限都在五年以上,也就是说,个人首套房贷执行利率已经降到了6.15%。

  对于个人二手房贷,市内部分商业银行以及二手房中介传出的消息表明,眼下个人二手房贷多以个人信用状况定价,有的首套房贷可以执行基准贷款利率,有的首套房贷则需要适当上浮。

  本组稿件重庆晚报记者 张彬

  贷款50万元按揭20年

  最多可省利息43373元

  个人首套房贷利率由基准利率上浮5%至10%,改为按照基准利率执行以后,对于按揭购买首套房的购房者来说,到底可以降低多少成本呢?以贷款50万元按揭买首套房、贷款期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市内银行人士进行了测算。

  第一种情况:贷款利率上浮5%

  调整前,执行利率为6.4575%,月供为3715.37元,利息总额为391687.78元。

  贷款回归基准利率以后,执行利率为6.15%,月供为3625.56元,利息总额为370133.81元。由此可以算出,月供可以减少89.81元,利息总额可以减少21553.97元。

  第二种情况:贷款利率上浮10%

  调整前,执行利率为6.765%,月供为3806.28元,利息总额为413507.27元。

  贷款回归基准利率以后,执行利率为6.15%,月供为3625.56元,利息总额为370133.81元。由此可以算出,月供可以减少180.72元,利息总额可以减少43373.46元。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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