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进口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扩大重要资源进口、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扩大服务贸易进口、扩大“一带一路”国家进口等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业发展亟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进口。积极支持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企业开展进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加快境外投资,合理利用国家现有政策,加大境外资源类项目投资力度,建立资源类产品进口基地,支持其境外投资开发的资源类产品回运。培育发展境外投资合作主体,巩固非洲等传统市场,开拓南美、中亚、西亚等新兴市场,扩大资源产品进口渠道,稳定资源供应,提高市场保障能力。鼓励骨干企业发挥生产加工和技术优势,开展进口铜精矿、镍矿和集成电路封装等加工复出口,扩大生产规模,拓展深加工结转等多种贸易业务模式。
意见提出,支持企业开展与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省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配套的服务进口,支持企业扩大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生产性服务进口。
意见还提到,扩大“一带一路”国家进口。抓住国家重大开放战略机遇,充分利用我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签订的自贸区关税减让协定,鼓励省内企业扩大从港澳台和自由贸易协定国市场进口。积极参与多双边合作,鼓励企业扩大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和长江经济带向西延伸的国家和地区进口重要资源和消费品。扎实推进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合作,鼓励省内企业到俄罗斯投资加工生产并扩大加工产品进口。(李香才)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