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获悉,浙江永康民警近日抓获了一个小偷,涉案金额让人直呼“坑爹”。原来,该男子一年前就因入室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来到别人家里“徒手开锁”,偷了2元钱,被当地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主办民警介绍,入室盗窃不管涉案金额多少,都要负刑事责任。
云南人郑金丁(文中文物均为化名)今年21岁,在永康市象珠镇一家工厂打工。前不久,郑金丁经老乡介绍,认识了新朋友詹飞。
10日傍晚5点多,郑金丁刚下班,因为没事做就想去找“新朋友”詹飞玩。来到詹飞家后,郑金丁发现詹飞还没回来,门用挂锁锁着,于是就打起了“坏主意”,想到自己都没有钱用,不如去詹飞家“借”点钱来用用。
郑金丁看了看周围没人,于是徒手用力地把锁给扭下来了。进去后,郑金丁在床上桌上到处翻,但翻箱倒柜他也只看到桌子上放着的两个硬币,想到临近下班时间,詹飞可能随时会回来,就拿着桌子上的两个硬币走了。
晚上六点多,詹飞下班回来,看到自己家里的场景惊呆了,于是等房东回来后,去房东房里查看监控录像,一看之下才知道正是自己新认识的朋友郑金丁“不请自来”了!但詹飞想反正也没被偷东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就没有报警。
1月14日,詹飞在唐先四村一面馆又看到了郑金丁,他还是穿着那天的衣服,一想到自己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詹飞就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向象珠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象珠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但郑金丁已经不见了。办案民警方俊挺猜想像嫌疑人这种年纪的小伙都喜欢去网吧上网。果然没过多久,民警就在一网吧抓获了正在上网的郑金丁。
目前,郑金丁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