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政府与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签订了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根据目标责任书,年内计划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共8.5万套(户)。
其中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05万套(户),城市棚户区改造6.31万套(户),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改造0.14万套(户);基本建成4.02万套(户);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5万户。
为科学有序推进年度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我省将采取新建、改造、购买、租赁、发放补贴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建管并重”上做文章,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工作,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力争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加快分配工作进度,缩短轮候等待时间,让保障对象尽早入住,同时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配售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建立收益调节机制,采取市场化运作,选择专业管理机构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