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菜“藏身”居民楼 委员建议规范楼内商业行为

2015年01月27日 14:13   来源:齐鲁网   

  “藏”在居民住宅楼里的商铺在给居民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扰民等一系列问题。省政协委员马忠科建议,规范管理居民楼内的商业经营行为。

  不少西安市民反映,因为居民楼租金比写字楼租金便宜,一些刚刚起步的小公司以及商铺、美容院、按摩室、棋牌室、小饭桌、餐馆等纷纷选择在位置好的居民小区进行商业经营行为,这一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已经对居民群众造成严重侵扰。

  记者查询《物权法》,其中明确规定,将住宅改变为商业用途,必须经过相关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但马忠科调研之后发现,规定很难得到落实。同时,按照规定,商业扰民问题应由物业部门监管,但实际情况是,小区物业公司往往因与经营者存在利益关系,对这种违规行为默许甚至纵容,导致居民的投诉往往不了了之。

  针对这些问题,马忠科建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制定相关的法规,加强对居民楼商户的分类管理;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商局以及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规,加强联合整治力度,解决居民楼内商业扰民问题。

  此外,他还希望,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应切实加强各类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对房屋使用中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核以及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让居民群众能有一个安居乐业的居住环境。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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