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政协委员建议用法治思维让大小梅沙更美丽

2015年01月28日 10:49   来源:深圳商报   

  “请问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夏日到大小梅沙游泳的请举手?”“我们的大小梅沙美吗?”“为何如此美的地方,我们自己不去?”

  1月27日,在深圳盐田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举行的大会发言中,盐田区政协委员李元君现场向大家展示了夏日大梅沙人多、遍地垃圾的照片。

  如何让大小梅沙变得更美丽?李元君建议用法治的思维来解决问题。

  能否立法来保护沙滩海域?我国目前国家层面,仅有一部于2002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还未制定细则。山东威海市政府2014年12月制定了全国首部沙滩管理办法,海南省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在保护沙滩海域立法方面,广东省及深圳市落在国内其他省市后面,目前还没有沙滩海域等专项保护管理法规。深圳市相关部门曾就“深圳沙滩管理条例”征询过意见,但一直没有下文。

  近年,深圳市海岸带立法呼声很高、但未落地。沙滩海域被侵占被污染现象却越来越严重。目前执法部门对游客在沙滩乱扔垃圾行为适用的还是1999年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乱扔垃圾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处罚过低,违法成本小,执法成本高,执法队无强制执行权,收效甚微。沙滩及海域景观的稀缺性、特殊性、脆弱性,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不能满足对沙滩及海域更好的保护。盐田区应在推动市人大制定单独的《沙滩保护条例》或《海岸带保护条例》,直至推动中国《海岸带保护法》做出应有贡献。

  李元君建议做好普法宣传。改变单一政府管理思维模式,只有提升游客环保意识,游客主动而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小梅沙垃圾遍地的难题。通过与通讯运营商合作,游客入园推送短信、关注微信、标语横幅、广播电视、行为艺术、义工组织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使每个游客都知道在大小梅沙乱扔垃圾是违法行为,是应该受到处罚的行为。

  李元君建议执法机关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加大对游客乱扔垃圾的处罚力度。去年梅沙街道办执法队对游客乱扔垃圾开出的罚单:大梅沙1单,小梅沙1单也没有。处罚力度不够,宣传不够。李元君还提出了依法收费的建议,考虑通过收费来调节人流:平日免费,旺季、节假日收费。(记者 贾少强)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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