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深圳市中小学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

2015年01月29日 11:23   来源:深圳晚报   

  根据深圳市教育部门的规定,2014—2015学年,小学、初中放寒假从2015年2月1日开始,3月1日结束,共29天,3月2日开学、上课;高中放寒假从2015年2月8日开始,3月1日结束,共22天,3月2日开学、上课。中等职业学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执行。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幼儿园放假时间自行确定,开学时间执行《深圳市2014—201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

  记者获悉,大部分中小学已在上周完成了学生的期末测试,今明两天全市各中小学将陆续举行散学典礼。散学典礼后,也意味着全市中小学生进入假期模式。市教育局强调,在寒假期间,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培训班或补习班。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管理方式,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

  市教育局还要求,寒假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舍、教学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认真做好新教材到校工作,提前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相比于其他省市高校的“史上最长寒假”,深圳各高校的寒假假期基本与往年无异。除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可享受40天寒假外,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的寒假假期基本都为30多天。(记者 陈简文)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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