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的河北人于某谎称能通过收养的方式将穆女士女儿的户口转入北京,诈骗穆女士人民币5万余元。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于某提起公诉。
2011年6月,穆女士在跟朋友吃饭时聊到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北京读书,朋友当即表示可以帮忙“找找路子”把女孩的户口从石家庄迁到北京。之后该人通过介绍联系上了于某。于某称可以找收养家庭,通过收养把孩子户口迁到通州,但前期费用需要四五万元。6月10日,于某收到了第一笔钱41000元,并谎称已经找到了一个名为“王小军”的领养家庭。
此后,在中间人的催问下,于某将一份以“王小军”为收养人的收养协议转交给了穆女士,而此后关于收养的事情再无进展。在中间人的一再催促下,于某解释说由于王小军的家属不同意办理收养,所以只能另找收养家庭。为促成事情顺利完成,于某又收到了穆女士转交的1万元。
而此后,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直到2013年,户口转入北京的事情还是没有办成,无奈之下穆女士报警。
据办案检察官魏雪介绍,于某所称“王小军”并不存在,领养协议也是为了稳住穆女士而伪造的。实际上,于某并没有能力办理户口,也不熟悉收养政策;而穆女士为了给女儿办入京户口花费了30万元。(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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