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业主自治如何迎接"黄金时代"?小区"宪章"怎么订

2015年02月02日 14:37   来源:晶报   

陈飞/漫画

  敏感小区 深圳业主自治如何迎接“黄金时代”?

  小区“宪章”怎么订,业委会各有各绝活

  “国家将物业费停车费的决定权赋予业主,深圳正在修订物管条例,并将试点业主大会法人化,让业主自治迎来黄金时代。”1月31日,市住建局物业监管处副处长肖琳在深圳业主论坛年会的发言,迎来掌声一片。参会的北京等地专家表示,人大代表、政府官员、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代表共同推进业主自治,深圳再一次走在全国的前列。

  肖琳同时指出,继医患、劳资纠纷之后,物业纠纷已成深圳第三大纠纷,而其中对业委会运作不规范的投诉,占比达到37%,有必要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业主自治的培育和监管。

  规范业委会运作,本期业主论坛聚焦的小区“宪章”(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至关重要。“敏感小区”本周走进罗湖区雍翠豪园,并比较五种类型的自治实践。

  强大版业委会

  雍翠豪园

  说到小区业主当家作主,罗湖区雍翠豪园可能首屈一指:小区开发商破产“跑路”让小区没有了“婆婆”,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也在2009年被更换。更值得称道的是,当年开始,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就达成一致,小区所有收入,全都进入业委会账户,同时实行共管。

  从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看到,物业费、停车费、广告费、场地租金等全部收入,都必须首先进入业委会账户,所有支出都必须经过双方盖章(业委会公章和物业管理处主任私章),输入两套密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各一套),才能支付。

  物业公司所有支出,都必须经业委会批准后再划转物业账户。

  北方物业相关负责人李西平对此很坦然:“物业公司就是通过提供服务获得酬金,双方共管让资金更透明,物业公司再没有其它的单方利益,不会再推卸责任。”

  在以业委会账户为主导实行财务共管后,2012年上任的业委会主任吴祥志和委员兼秘书杨锋的思考更进一步:“双方共管依然是人治,我们需要通过各栋分权等措施,制衡业委会。”

  由此,新一任业委会不再主导小区工程招标,改为“退居二线”监督物业公司招标,业委会还根据专项维修资金分栋立户的情况,对于小区更新改造直接请各栋业主表决,按照多数业主意见执行。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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