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民警近日将涉嫌诈骗的李某某抓获,并将犯罪嫌疑人移交至经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1月27日晚,家住库尔勒市上户镇村民李先生向库尔勒市建设路派出所报案称,他在靖祥大厦给女儿租住了一套楼房,预付租金1.5万元。女儿拿着房东李某某给的钥匙准备搬进去居住,却发现该房已租给他人,怀疑房东诈骗。
民警调查得知,1月22日,李先生在位于石化大道的靖祥大厦给女儿租了一套楼房,房东李某某收取1.5万元预付款后将房子租给了他。1月26日,李某某将一把钥匙交给李先生的女儿。
1月27日晚,李先生和女儿一起来到靖祥大厦承租的那套楼房门前,拿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门。经询问邻居得知,该房已经住有房客,房东是朱某,并非李某某。李先生父女得知上当,立即向建设路派出所报案。
民警分析案情后,判断李某某并未逃跑,于是让另一位房客给李某某打电话,谎称忘带房门钥匙,让他前来开门。李某某在电话里表示,将立即前来开门。
约30分钟后,李某某如约出现在现场,民警立即将他控制。面对李先生父女和民警,李某某得知骗局已被揭穿,主动向李先生承认错误,并退还1.5万元预付租金。期间,李某某声泪俱下,希望能获得李先生及其女儿的谅解,但民警判断其还隐瞒了其他一些问题,于是将他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市民马女士来到建设路派出所报案称,她准备从靖祥大厦一居民手中购买一套楼房,却被骗走定金5万元。
经进一步审查,民警发现马女士所说的买卖房屋的位置竟然与李某某租赁的房屋是同一间,且李某某就是她要找的人。
民警经对李某某随身携带的公文包进行检查,从中发现假冒房产证及多张他人的身份证。
据李某某交待,他今年23岁,去年从河南老家来到库尔勒打工,在靖祥大厦租下朱某的楼房。为了能轻松赚钱,他想到利用租下的房屋进行诈骗。之后,李某某制作了一张假房产证,然后发布租房信息,先是租给张女士,骗取租金8000元,后又将房子租给李先生,收取租金1.5万元。同时,他还准备将这套楼房卖给马女士,已收取定金5万元,准备收到剩余20万元房款后就离开库尔勒。
目前,此案已移交经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