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削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狠刹“跑部钱进”

2015年02月03日 07:27   来源:北京青年报   

  今后我国将继续清理整顿被视为“部门权力象征”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从而减少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寻租和腐败空间。这是2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中公布的改革内容。这一意见作为新一轮预算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将改革利剑指向了我国每年近5万亿元的转移支付资金。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国务院意见最大亮点是明确了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并提出了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的具体举措,如明确一般性转移支付在整个转移支付中的占比提高到60%以上。

  此外还提出严控专项转移支付的系列举措,包括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等专款专用规定;严控新设专项、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意见还提出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用税收优惠政策取代部分竞争性领域政府投入、探索实行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等。

  意见还明确除中央委托事项外,一律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以及楼堂馆所等国务院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建设。

  削权

  专项转移支付占比减至40%以下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在2014年中央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压减三分之一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大力度压减专项。

  而改革意见最大的亮点,则是明确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主体地位,并提出要大幅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占比逐步提高到60%以上。这意味着地方在获得中央财力支持的同时,对资金统筹使用有了更多自主权。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一般是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项目过多过滥不仅导致资金使用‘撒胡椒面’,最终也形成了部门的利益格局。”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削减整合专项,将直接触动政府部门利益,是一场政府“自我削权”的革命,倒逼政府转变职能。

  减负

  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对地方而言,辛辛苦苦要来的专项资金,用起来却很难——地方需要为中央专项资金提供配套,配套比例有时高达1:1,一些贫困县区不得已通过银行高成本贷款配套,导致财政“雪上加霜”。

  此次依照新预算法有关要求,国务院意见明确,除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事项外,中央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地方政府承担配套资金。

  “取消地方配套,无疑将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减少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有利于地方统筹安排预算。”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郭庆旺说。

  统筹

  “打酱油的钱也能用来买醋”

  而针对专项转移支付过多过细,并且资金使用有严格限定,“打酱油的钱不能用来买醋”的局限,此次改革意见在打破“专款专用”上也有所突破,明确提出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款专用的规定,统筹安排这些领域经费。

  值得关注的是,国务院意见提及的“除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事项外”,实际是在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尚无顶层设计背景下,转移支付改革在合理划分事权方面的先行探索,对于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属于中央委托事权的项目,可由中央直接实施的,原则上列入中央本级支出;

  属于中央地方共同事权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支出责任,中央分担部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委托地方实施;

  属于地方事权的,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主要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少量的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事务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支持,以实现特定政策目标。

  释疑

  什么是中央转移支付?

  我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大类。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使用不受限制,由下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的资金补助,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领域。一幕幕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跑部钱进”情景不断上演,更成为腐败和浪费高发地。

  中央转移支付有多重要?

  目前,我国全部财政收入中,地方本级收入大约贡献一半,但支出要花掉约85%,这之间的差额就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来平衡。201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46787.09亿元,这一数量占2014年全国14万亿元一般公共财政收入的三成多,相当于去年中央财政收入的七成。其中专项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41.8%。

  专项转移支付有多复杂?

  当前我国专项转移支付过多过碎,资金使用“撒胡椒面”,一些领域如农林水,落到最基层农村一级的各种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些地方多达上百项。

  2014年6月,审计署曾发报告直指当前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理力度不够大,审计发现目前具有专项性质的转移支付明细项目有363项之多,很多项目之下又包含众多小项目,如“中央基建投资”1个明细专项就包含110个子项,许多专项在资金投向、补贴对象等方面存在交叉现象。本组文/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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