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2月3日电(郭婷婷)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带动就业作用,保障重点项目的人力资源供给,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联动机制。今后,凡县以上政府安排的政府投资和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应将增加就业岗位情况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
《意见》规定,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时,将增加岗位和岗位质量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人社部门要对项目吸纳就业能力进行评估并提供就业服务,发改部门将就业评估情况作为立项审批或项目备案的重要参考。同时,适时向社会公布就业评估结果,引导为教育培训和劳动者择业。
《意见》要求,在新增投资、新上项目时,各级投资和项目主管部门及人社、教育等部门根据项目招工数量和技能需求,共同做好用工信息发布、组织招聘、技能培训等工作,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为重点项目提供招工、培训、鉴定“一条龙”服务,提供培训补贴、稳岗补贴,鼓励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
人社部们则要保障重点项目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收集和发布重点项目岗位信息,利用“湖北公共招聘网”等平台发布就业信息,引导求职者就近就地求职就业。围绕重点项目用工需要开展公共招聘活动,引导外出务工劳动力回归就业,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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