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父母领取近206万赔偿 年后将给儿子迁墓

2015年02月04日 07:39   来源:京华时报   张淑玲

  昨天上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内蒙古高院)办理了领取国家赔偿金的手续,2059621元已打入其账户。两人表示,这钱是儿子的命换来的,尚未打算怎么动用,“等过了年,会为呼格选择一块好墓地”。

  “前一天下午高院给我们打电话,说让我们去领赔偿金。”李三仁称,昨天上午9时许,他和尚秀云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内蒙古高院,在办理支票交接手续后,法院财务人员陪同他们来到一家银行,在银行办完手续后,206万元存入了他们的账户。夫妻俩称,拿到钱后的心情很复杂。昨天下午,两位朋友还特地赶至家中陪伴他们。

  据了解,该笔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047580元,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天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其标准依据2013年全国人均收入。

  “这钱是我儿子的生命钱,一千万元也换不回我儿子了。”尚爱云称,此前已给儿子看好了几块儿墓地,“等过了年,我们会确定一块儿好的,给儿子迁墓。”

  令夫妻俩最为关切的,是对1996年“4·9女尸案”的相关办案人员的追究。今年1月20日,夫妻俩向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递交了一份举报控告材料,控告对象涉及该案侦查阶段专案组警员、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和一审、二审的所有合议庭法官、书记员,要求对造成呼格冤案的办案人员追责。

  接到控告信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及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在1月22日来到呼格家中,向呼格父母通报了对该案相关人员的立案查处情况,并称无论涉案人员什么职位、是否退休,都会依法追究,“现在还没有什么进展,但说肯定会追责,并会在第一时间告诉我们处理结果。”

  >>相关

  记协授新华社记者荣誉称号

  据新华社电为表彰在推动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2日在京授予汤计“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

  汤计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文部主任、高级记者。他在2005年发现呼格吉勒图案存在重大错判线索后,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深入了解情况、排除各种困难和阻挠,通过翔实、准确、权威的报道,有力推动了呼格吉勒图案重审,最终使冤案昭雪。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