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实施旗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进一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建立健全资源开发、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依法保障农牧民对土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的权益。
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统筹管理办法,规范医疗、生育等保险盟市级统筹。落实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完善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将城镇常住人口逐步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有效衔接,完善疾病应急救助机制。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继续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
大力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认真落实规划方案,科学调配资源,合理摆布项目,精心组织施工,加强后续管理维护,切实把这项自治区最大的综合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使广大农牧民长期受益。扎实推进创业就业工程,以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统筹做好农牧民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不断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确保完成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贫困点制度,扎实做好“三到村三到户”帮扶工作,切实抓好金融、教育和社会扶贫,加快实施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特困区和燕山—太行山片区扶贫攻坚规划,确保减少贫困人口40万人。继续实施低保家庭大学生入学资助和农村牧区低收入家庭免费发放取暖煤政策。大力推进百姓安居工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步伐,下大气力抓好包头北梁、赤峰铁南、兴安盟阿尔山等重点棚户区改造,加强保障房分配管理,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确保新开工保障性安居住房24.2万套、基本建成16万套,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7万户。
(七)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着力建设共同精神家园。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凝聚共识,认真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中国梦·尽责圆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巩固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突出实践要求,丰富活动载体,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精神文明创建、群众文化活动相结合,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激发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动力。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出台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等文化工程,扩大“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覆盖面,实施边境旗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固边工程,推动首批自治区公共文化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加强对精品创作演出的扶持引导,以“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为抓手,推进内蒙古文化艺术长廊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舞台剧目精品创作、草原文学精品创作和优秀蒙古文作品翻译工程。加大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促进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繁荣发展社会科学、广播影视等事业,促进新型媒体与传统媒体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积极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健全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培育文化产业主体,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项目的带动作用,扶持发展特色中小微文化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文化企业和品牌,引导开发一批特色文化旅游项目。搭建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扩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
努力提升对外文化交流水平。积极参与国家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我区民族优秀文化更好地走出去。按照自治区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意见的要求,落实重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拓展交流合作领域,创新话语体系和表达方式,讲好中国和内蒙古故事。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提升草原文化的对外影响力。
(八)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落实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扩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旗县覆盖面。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出台自治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自治区本级重点卫生项目和盟市、旗县及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机制,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启动蒙中医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蒙医药标准化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力度,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人才保障。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办好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编制完成足球事业发展规划,建设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和国家(北方)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进妇女儿童、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使“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扎实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加大对蒙古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监管力度,推进蒙古语文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规范企业用工秩序,认真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治理服务水平,依法做好嘎查村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解决好征地拆迁、劳动社保、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信访问题。深化“平安内蒙古”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隐蔽战线工作和对敌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网络监管和舆情引导,保障互联网运行安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矿业生产、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安保责任和措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推进双拥共建和军民融合发展。
(九)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认真落实草畜平衡和阶段性禁牧、休牧、轮牧措施,继续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确保完成草原建设面积4000万亩以上。组织实施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000万亩、重点区域绿化200万亩。加强水土资源保护,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50万亩。继续实施呼伦湖和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
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大气、水、土壤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减排治污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和建立环境保护基金,下大气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和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加强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加快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探索建立碳排放、碳交易制度体系,推进低碳试点城市建设,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抓好农牧业清洁生产、工业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地下水节约保护。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及煤田火区、沉陷区环境治理。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增加生态资产、减少环境负债。继续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划定生态红线和基本草原红线。积极推进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三项重点任务,认真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评价、目标和政策体系。
(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组织实施自治区政府和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完善政府立法机制,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创新管理和服务。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创新社会组织管理,让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更多事务。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推进政务大厅和电子政务建设,构建综合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定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坚持依法治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坚决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强化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政府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要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谋划好关系自治区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项目,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扎实做好自治区成立70周年各项准备工作,围绕重大迎庆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各位代表,展望新的一年,我们面临的任务艰巨繁重,肩负的责任重大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奋发有为,真抓实干,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而努力奋斗。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5日 巴特尔)
2014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汇总 【专题】
解读2014年地方发展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