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阅更多2015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周乃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苏州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中共苏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依靠全市人民,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重要领域改革,统筹做好产业升级、创新驱动、扩大开放、城乡一体、环境优化、文化繁荣、法治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各项工作,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经济运行稳中提质。全市预计完成地经济运行稳中提质。区生产总值1.35万亿元,增长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43.8亿元,增长8.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230.7亿元,增长3.8%。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06万亿元,新兴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所占比重分别提高到47.5%和44.8%。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支柱产业提档升级步伐加快。服务业量质齐升,实现增加值6305亿元,增长9%,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6.7%。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总部经济和新兴业态快速发展。新增各类金融机构111家,金融总资产达到3.4万亿元,增长13.3%。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62亿元,增长12%;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5000亿元,增长40%。实现旅游总收入1675亿元,增长10%;姑苏区被命名为首个国家古城旅游示范区,苏州高新区镇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验收。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565亿元,增长15%;中国工艺文化城入选国家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农业现代化水平保持全省领先,“四个百万亩”布局得到优化,新增现代农业园区面积9千公顷、高标准农田面积3.2千公顷,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7.5%。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可控,又添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126个。粮食生产喜获丰收,地方储备粮三年扩储任务顺利完成,我市成为国家粮安工程建设试点示范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科技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7%。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69家,新增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1家、工程中心(实验室)10家、企业技术中心65家,新加坡-中国(苏州)创新中心落户苏州工业园区,中国POWER技术产业生态联盟在苏州高新区成立。苏州自主创新广场获批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苏州高新区成为全国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积极拓展产学研合作,我市与中国科学院签署新一轮深化院市合作备忘录。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扶持范围,全年帮助中小科技企业获得信贷资金31亿元。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达到10.5万件和5.3万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2件。我市国家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评估,张家港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际精英创业周、“赢在苏州”海外系列创业大赛成效明显,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取得新成果。新增省“双创计划”人才98人,累计达到501人,连续八年名列全省第一。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10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5.5万人,高技能人才46.6万人。
2.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加快行政审批制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度改革,削减行政审批事项294项,市级机关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市级政府性基金管理清单向社会公布。启动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实行企业设立登记“一口受理、一口办理”。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制定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分类监管不断加强,市属国资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启动实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私营企业达到29.6万户,增长15.6%;注册资本1.15万亿元,增长18.9%。学习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功经验,31项改革政策在我市复制推广。苏州工业园区获批开展贸易多元化试点和4项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金融创新步伐加快,跨境人民币双向借款突破100亿元。昆山市被国家列为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城市。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获批筹建,苏州高新区全国股转系统首家委托服务机构揭牌运营。新增上市企业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71家。
对外贸易保持增长,开放型经济提质增效。完成进出口总额3113.1亿美元,增长0.6%,其中出口1811.8亿美元,增长3.1%。外贸结构持续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达到29.7%,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苏州造”内外贸一体化网上销售平台建成运营。服务外包接包合同额、离岸执行额分别增长20.4%和18%。“苏满欧”五定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营,太仓港纳入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实际使用外资81.2亿美元,其中服务业使用外资占到37.6%,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项目使用外资占到47%。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资金池规模达到66亿美元。海关特殊监管区外汇监测平台推广运用。中方境外协议投资额达到17亿美元,增长5%,总量实现全省“十一连冠”。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第16次会议在我市成功召开。相城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港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南北共建合作进一步深化,苏州宿迁工业园、苏州南通科技产业园、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再创新成果。对口支援西藏林周和新疆霍尔果斯、巩留、阿图什,以及对口帮扶贵州铜仁等工作扎实开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抓住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元首访苏机遇,有效促进经贸文化交流。新增国际友城2对,累计缔结48对。对台合作全面深化,交流领域不断拓宽。侨务工作得到加强,新增2个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
3.城乡发展更趋协调。新一轮苏州市城城乡发展更趋协调。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积极开展,一批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相继制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得到加强,东部综合商务城、西部生态科技城、南部太湖新城和北部高铁新城建设呈现新亮点。沪通铁路苏州段如期开工,常嘉高速公路昆山至吴江段、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和312国道苏州西段改扩建等工程抓紧建设。中环快速路及市区内环快速路延伸线局部主线建成通车,新建、改造一批城市道路。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4号线及支线工程加快实施。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1号线建成通车。内河港口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港口建设有序推进,苏州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445万标箱。苏南运河苏州段四级航道改三级航道和申张线、杨林塘航道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特高压锦苏线引入西南水电328亿千瓦时。建设智慧城市,4G 网络覆盖全市,苏州市、昆山市入选“宽带中国”示范城市,我市成为全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基本建成,地理国情普查全面开展。新增人防工程102万平方米。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内环快速路沿线整治任务如期完成。调整城市管理体制,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和执法力量得到加强,“数字城管”实现全覆盖。
抓住我市被列为国家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的机遇,大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城乡规划、现代农业、节约集约、强村富民、美丽镇村、工农互惠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集体资产总量、村均稳定性收入、社区股份合作社分红均增长10%以上。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稳步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逐步建立。推广“农发通”等金融产品,扩大农业担保规模,拓展农业保险领域,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疏浚整治一批农村河道,圩区堤防达标水平得到提升。大力建设美丽镇村,示范镇综合提升工程进展顺利,创建美丽村庄示范村1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101个,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4.生态建设力度加大。制定生态红线区生态建设力度加大。域保护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实施意见,划定11大类、103个生态红线区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抓好年度79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38亿元。严格保护水源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加强水环境治理,东太湖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和古城河道、石湖水质提升工程顺利完成,阳澄湖生态优化、七浦塘拓浚整治等工程实现年度目标。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254项,淘汰燃煤锅炉438台、老旧机动车7.9万辆,推广纯电动汽车1200辆,PM 年均浓度下降6.3%。防控噪声污染,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保持100%。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土壤修复工作积极开展。优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市区新建改建垃圾转运站16座,新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197个。狠抓节能减排,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完成省下达任务。落实“关停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淘汰、关停落后企业1255家。做好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园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张家港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成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上方山石湖生态园、虎丘湿地公园、吴中区临湖园博园、“两河一江”、“两山一镇”等工程扎实推进。市区新增绿地505万平方米,农村新增林地绿地3.6千公顷,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9.4%。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吴江同里湿地、昆山天福湿地成功创建国家湿地公园。贯彻《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补偿机制不断完善。
5.社会建设成效明显。坚持教育优先发社会建设成效明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有序开展招生考试、教育评价制度改革,试点实行校长职级制,创新教师培训模式,促进教师校际交流。新建小学、幼儿园37所,完成校舍安全工程121万平方米,提档升级外来工子弟学校74所。我市被评为国家中小学安全教育实验区。建成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迁建主体工程。成立全省省辖市首家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昆山杜克大学招生开课,世界联合学院分院落户常熟市。成功承办首届世界语言大会。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果,文化惠民成效明显。建成中国昆曲剧院,设立全国首个轨道交通图书馆。建设“书香苏州”,在全国首创推出“网上借阅·社区投递”便民服务。繁荣文艺创作,一批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分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鲁迅文学奖、曹禺剧本奖和中国曲艺牡丹奖。新增专题博物馆、美术馆11座,苏州博物馆吴门画派·文徵明特展获得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奖。大运河苏州段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新增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名村3个,虎丘地区综合改造和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平江历史街区、石湖渔家村越城遗址、同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整治等工程取得新进展,可园、柴园等古典园林整体修复继续推进。我市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创意城市网络-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苏绣)落户苏州高新区。《苏州市志(1986~2005)》出版发行。加强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深化,药品加成全面取消。修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办医。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体迁建一期工程如期完成,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基本建成。医疗自助服务进家庭和婴幼儿健康促进工程取得成效。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顺利实施。市民健身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按期建成。在第18届省运会上,我市代表团获得的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均首次位居全省第一。成功举办首届市民健身运动会。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创建省双拥模范城实现“满堂红”。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民主法治创建取得新成效,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保持全省领先。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先进市。积极构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试点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创新社会治理,“政社互动”试点实现全覆盖。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我市获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和诉访分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一批疑难复杂纠纷得到解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一期工程和企业征信服务平台建成运行。推进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圆满完成国家重要活动期间的重大安保维稳任务。昆山中荣公司“8·2”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迅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力做好事故救援、伤员救治和后续处置等工作。深刻吸取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开展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行动,狠抓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组建水上搜救应急处置中心和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成应急物资储备库、救援专家库和专业队伍库,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6.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认真办好民生实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事,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6.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66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6万元,分别增长8.5%和10%。新增就业17.2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15万个,免费培训城乡劳动者43.6万人,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零就业”、“零转移”贫困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实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新建创业孵化载体12个,累计达到173个,苏州市大学生公共实训基地获批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均保持在99%以上,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10元提高到360元。城乡老年居民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700元。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范围进一步拓宽,医疗费用自负部分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苏银通”业务开通运行,市区养老金实现免费跨行存取。新增养老床位6125张、日间照料中心96个、助餐点163个,市怡养老年公寓建成启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发放残疾人各类专项生活救助金1.2亿元。探索建立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拓展居住证服务功能。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6794套,基本建成32773套,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65.8万人,职工月均缴存额提高7.8%。市区15个老住宅小区、57幢零星居民楼、25条街巷综合整治工程全部完工,12个城中村(无地队)改造完成年度任务;梅巷片区、解放新村片区危旧房改造稳步推进;完成居民家庭天然气置换4万户。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市区新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600辆,新增出租车500辆。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强化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肉类流通追溯体系覆盖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期平台建成使用,新增放心粮油店(柜)52个。全市新增“菜篮子”保供基地333公顷,市区新建和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10家。加强价格监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2.1%。
与此同时,我们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聚焦反对“四风”,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执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狠抓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政府机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制定的贯彻落实意见,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件,颁布政府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6件,并对10件政府规章和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立法后评估。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网上监督平台。深化政务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市政府预决算、市级部门预决算和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公开。全市性政府会议减少16%,市政府文件精简35%,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14个,市级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经费下降20.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惩腐败行为,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强化“三责联审”,加强重点公共工程跟踪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监督权力运行,服务民生改善。我市审计工作再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圆满完成第三次经济普查任务,并获国家先进集体称号。市政府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注重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参政议政作用。组织实施人大议案2件,办复人大代表建议236件、政协提案417件。
各位代表,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困难挑战增多、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的情况下,去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市人民团结奋斗、攻坚克难、艰辛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离退休老同志,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向各人民团体,向驻苏解放军、武警和消防官兵,向国家和省驻苏单位,向参与、支持、关心苏州现代化建设的海内外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前进中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政府工作与人民期待相比仍有差距,主要是:经济增长动力不足,下行压力较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产业结构不够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加剧;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创新任务繁重;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民生改善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社会治理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昆山中荣公司发生了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政府职能还需加快转变,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法治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