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纪委通报:刘元献、王世海、郭宝川严重违纪违法受查处
今日,记者从重庆市纪委监察局官方网站“风正巴渝网”获悉,云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刘元献、南川区特殊教育中心原校长王世海、綦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管部原部长郭宝川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
通报内容显示,经查,刘元献在担任云阳县云阳镇政府镇长、盘龙镇党委书记、盘龙街道党工委书记、云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云阳县委审议并报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元献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经查,王世海在担任峰岩乡中心校校长、鸣玉镇中心校校长、区特殊教育中心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经南川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世海开除党籍处分,经南川区教委研究,决定给予王世海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经查,郭宝川在担任綦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管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綦江区纪委、綦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宝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实习记者 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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