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全社会发展活力
加快新一轮国企改革。坚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组建、企业重组整合、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等试点工作。着力解决上轮国企改革遗留问题。推进政企、政资分开,基本完成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脱钩。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和资源税改革。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和执行结果。编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债务预算,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在环保、交通、水利等领域试行省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省级财政专项压缩到100项以内。开展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国库资金调度与管理。
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建立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探索符合省情的PPP、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等投融资模式。规范预算内投资管理。加快民营银行、省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建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启动金融资产交易所、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设立村镇银行,实现融资担保服务县域全覆盖,扩大贫困地区信贷规模。规范发展小额信贷公司。完善大宗和特色农产品保险制度。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
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有序引导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和担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融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加快推进省直管县改革。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
统筹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学生安全保障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向县级以上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延伸;研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健全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配套制度体系。
大力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放开非公资本投资领域。鼓励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创新经营和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法保障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改革后的市场监管。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大力推进水、路、空、铁四网联动,积极对接长三角、珠三角、北部湾、港澳台,建设高铁沿线地区经济增长带,发展临港、临空经济,主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的经济联系,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稳定扩大外贸规模,培育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和出口基地,增加能源资源和关键设备技术的进口。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完善重大招商项目推进机制。整合对外交往资源,支持企业“走出去”,完善境外投资风险预警和信息服务机制,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外拓展。加快综合保税区项目入驻和配套,建设运营好各类进口口岸、加工贸易平台、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拓展国际国内航班航线。推动口岸通关便利化,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合作。
(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全面启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把示范区建设作为实现动力转换、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的重大战略机遇,在科研院所转制、科技成果转化、军民融合发展、科技金融、文化科技融合、人才引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创新型城市群建设,完善创新活动组织、创新资源配置和创新制度供给的统筹协调机制,集聚创新要素,整合创新力量,完善创新生态,提升创新品质,努力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以产业化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强工程机械及汽车零部件、轨道交通、动力电池、高性能数字芯片等关键技术的集成攻关,促进互联网技术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环节渗透,向管理、营销环节延伸,加快把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发展成新的增长点。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由市场决定创新项目、经费分配和成果评价的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体系,开展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试点。建设技术服务、成果交易、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孵化等服务载体,把创新成果转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鼓励全民创新创业。弘扬湖湘文化敢为人先的创新传统,完善人才评价、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落实支持创新创业的财税金融政策,完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让创新创业精神蔚然成风。
(四)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建设更加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以推进生态文明为主题,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着力保障生态安全、水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发展沿江环湖产业,努力构建和谐人水新关系、现代产业新格局、统筹城乡新福地、合作发展新平台。发挥岳阳作为融入长江经济带“桥头堡”的作用,将其培育成全省发展的新增长极。建设以洞庭湖区中心城市为枢纽、以环湖公路为纽带的综合交通体系,培育发展常德、益阳、津澧新城等中心城市,努力把洞庭湖区建设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统筹推进长株潭、湘南和大湘西地区发展。提升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地位,申报建设湘江新区,把长株潭培育成为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以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试点县、重点县为平台,建设湘粤开放合作试验区,把湘南打造成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门户。发挥大湘西地区生态资源和沪昆高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和特色产业,支持娄底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把邵阳、怀化、吉首培育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推进张家界旅游城市建设。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继续实施特色县域经济发展工程,培育充满活力的县域经济。
加快扶贫攻坚步伐。继续把自治州作为全省扶贫攻坚主战场,全面推进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和扶贫济困力度,织好最低生活保障、新农合、新农保、农村义务教育“四张网”,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实施精准扶贫,推动各种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贫困村聚集。实施整村推进、雨露计划、危房改造等重点工程,推进水、电、路、气、房、环境整治“六到户”。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突出发展特色种养、特色加工、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建设一批省际边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健全社会扶贫组织动员机制,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建立贫困县考核、约束、退出机制。抓好库区移民后扶工作。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健全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多规合一”,促进新型城镇化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全面小康等重大规划的统筹衔接。加强规划的实施和监管,强化城市边界和生态红线的刚性控制,促进城区功能提升与山水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相结合。推进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县级市和县城发展水平,推动重点镇加快发展。开展长沙、株洲和资兴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强化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完善城市应急管理、治安防控、救济救援体系。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改革试点,所有城镇原则上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将新落户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一体规划、同步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衡配置。保护特色古村落,整治村容村貌和乡镇集市,建设一批美丽乡村。
(五)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多管齐下开展污染防治。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完成湘江保护与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养殖污染等源头防控,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大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以及邵阳龙须塘等其它重点区域的污染整治。大力推进雾霾治理,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严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提高城市污染物扩散和消纳能力,抓好长株潭等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继续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减排。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因地制宜发展绿色能源。突出分业施策和减量调整,严格执行节能节地节水和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监管。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节能改造和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支持环保企业发展,培育环保产业集群。
持之以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完成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第二阶段改革。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一市两县一片”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和武陵山片区、湘江源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创新昭山生态绿心保护发展模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山水林田湖统一保护、统一治理,修复治理矿山生态,在重点生态敏感区域实施禁伐限伐,推进裸露山体复绿。加强两型标准体系建设和认证,完善节能环保监测监管机制,实行重大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推行低碳生活方式。
(六)切实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积极扩大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依法保障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完善收费减免、金融扶持等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微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扩大吸纳就业的容量。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改革,研究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以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补贴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增强刚性约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同工同酬,增加农民和低收入者收入。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医保城乡统筹,巩固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继续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和五险合一征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7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380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坚持为民办实事。重点实施2015年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抓好15项24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建设农村公路5000公里,完成1.5万公里普通公路安保设施建设;2、解决36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3、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4、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500所,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200所;5、推进“两房两棚”建设,改造农村(农垦)危房13万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6万套,改造城市棚户区22万套和国有工矿棚户区1万套;6、推进“两供两治”设施建设,新增管输天然气用户32万户,确保县以上城镇公共供水厂水质达标,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7、帮助5000名0-7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8、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1万人,改扩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20家;9、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3万个;10、建设社区矫正中心50个;11、新增养老服务床位2万张;12、标准化改造300个农贸市场;13、推进120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14、实现40个县的行政村广播“村村响”;15、改造600个行政村的配电网。
(七)统筹发展社会事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启动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义务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倾斜,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教师培训和流动机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完善教育资助政策,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出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启动省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加快省博物馆改扩建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大力发展广播、电视、出版事业,建设中部地区工业创意中心和全国性互联网文化产业基地。推进老司城申遗。加快华声在线和体坛传媒上市。
积极发展医药卫生等社会事业。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和精神卫生工作,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加大职业病防治。进一步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农村医生培训。支持社会办医。加快健康产业园区建设。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发展壮大体育产业。实施GDP统一核算等统计制度改革,做好人口抽样调查。推进气象、地震等工作。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支持人民政协参政议政,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采纳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调研成果。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做好第九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做好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加快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点专项整治,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建立群众诉求依法有序表达、及时就地解决的机制,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依法终结信访事项。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创新社区治理服务方式,发挥乡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虚拟社会管理,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加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统筹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扎实抓好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武警、人民防空及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深化兵役制度改革,提高兵员质量。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活动,认真落实军转安置任务。
三、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治化。全面公开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政府事权。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省直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发挥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智库作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推广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省直部门率先开展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制订工作。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支持监察、财政、审计、法制等部门开展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办公用房、会议经费、节庆活动、评比达标、招商引资、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管理制度。推进公务用车改革。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集中治理和解决办事难、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等问题。严肃廉政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招投标、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等规定,坚决杜绝违法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腐败案件。
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是今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从我省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新常态下的发展规律,准确把握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科学提出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使规划成为凝聚力量、指引发展的任务书、路线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众志成城、齐心协力,经受了考验、赢得了挑战。新的一年,我们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我们要勇于变革、勇于创新,坚决破除路径依赖、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奋力开创转型发展新局面。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奋发有为,把人民的期待变成我们的行动,把人民的希望变成美好的现实,为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0日 杜家毫)
2014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汇总 【专题】
解读2014年地方发展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