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将要出台《西安市国民旅游休闲计划》

2015年02月06日 09:37   来源:西安晚报   

  2014年,西安市入选“年度国际游客满意度最高中国旅游城市”,再次荣获“最佳国内旅游城市奖”。旅游也是西安市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品质和经济效益的重要产业。

  本次两会上审议的《西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提到,要促进旅游文化提质增效,出台《西安市国民旅游休闲计划》,以旅游业为重点,带动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化发展。完善城市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加快航空大世界、丝绸之路风情街(二期)等25个重点旅游文化项目建设,力争全年接待海内外游客1.3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070亿元。支持曲江新区加快西安中央文化商务区和雁翔路国家级文化产业聚集区建设,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科技、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

  人大代表建议

  建设旅游集散中心

  近年来,旅游市场散客化的趋势进一步明显,市人大代表李静在对国内其他城市调研发现,多个城市已经拥有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兼有旅游咨询的公共服务功能和旅游集散的业务服务职能,通过整合旅游资源,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在今年两会上,李静代表还提出了自己心目中西安旅游集散中心的“模板”。

  ■服务大厅

  方案1:建议在火车站广场东侧城墙内建设服务大厅,用于游客的咨询、购票、候车、休息车辆调度和内部管理。服务大厅分为候车大厅、咨询售票处、综合服务处和管理调度中心等。

  方案2:建议将火车站出站口旅客服务中心的一层作为集散中心服务大厅,一层原旅客服务功能迁至二层。

  ■停车场

  方案1:建议将南侧停车场用于集散中心车辆停放,利用北侧停车场现有的8个停车位作为发车位。

  方案2:建议将现有城墙北侧停车场(现游5停车场)和城墙南侧停车场(现火车站管委会门前停车场)使用权进行归并交集散中心,统一调配,规范管理,专门用于旅游集散中心车辆停放和发车,其中北侧停车场用于游5(至兵马俑)车辆停放,南侧停车场用于游1(至华山)、游2(至法门寺)和游3(至乾陵)车辆停放。

  ■组建主体及运营方式

  方案1:建议成立全新的西安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注册企业执照,作为集散中心经营主体,集散中心申请旅行社经营资质,或者和旅行社合作经营,并申请旅游车辆和旅游线路经营资质。采取和现有游字头公交线路同时运营的方式,可先运营至临潼、华山、法门寺和乾陵的线路,根据市场情况,可逐步加密、拓展新的线路。

  方案2:考虑到现有旅游公交线路运营的成熟度,可以整合、提升现有资源,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建议将游1、游2、游3和游5等线路从公交总公司其他线路中独立出来,联合成立西安旅游集散中心运营公司(也可作为公交总公司的子公司),并办理旅行社经营资质,或者与旅行社合作经营,负责西安一日游旅游线路的组织、规划、实施、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集散中心可以对现有游1、2、3、5等公交车辆进行更新,线路进行优化,并可根据情况增加运营线路。

  完善旅游标识体系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现在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自驾游或自助游,在市区或是主要路段,统一设置清晰的旅游交通指示标牌就显得非常必要。”市人大代表李静表示。

  李静说,目前我市环山路上设置了统一的旅游景点指示标牌,大家的反映非常不错,但在市区内或进入城区的主要路段这种标识还比较缺乏,随着新景点的增加、道路的延伸,有些景点、道路很多本地的游客都不太好找,更别说外地游客了。建议全面规范西安旅游交通标识,完善市区旅游标识系统,充实规范通往景区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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