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福建省长汀县委研究决定,在县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等15个党组增设纪检组。这是长汀县委、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的一个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长汀县委、县纪委把加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作为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他们紧紧抓住县直机关党组调整这一契机,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的有关要求,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县教育局党组等15个党组设立纪检组。
此前,该县已在县法院、检察院、国土、工商等8个党组设立纪检组。目前,该县县直机关27个党组中共有23个设立纪检组,占85%。
长汀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各派驻纪检组将在驻在部门党组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县纪委直接指导下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坚决查纠“四风”,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工作。
县纪委也将进一步建立与派驻机构紧密联系的机制,及时传达上级纪委重要精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