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小轿车将六旬老汉王大爷撞倒在地。出事后慌乱不已的他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另外两辆车又从老人身上碾轧而过,至王大爷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林负主责,第二辆车的司机蒋某负次责,王大爷与第三辆车司机何某无责。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大爷的家属将李林、蒋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90多万元。
去年十一假期, 80后男子李林驾车从外地回京,车辆行驶至京深路一路口时,一个不留神将正在过马路的六旬老汉王大爷撞倒在地。李林惊慌不已,将车挪到一边后就打手机求助,却忘记了设立警示标志。
孰料,不清楚路上情形的后两车司机蒋某、何某一一驶来,又接连两次从王大爷身上碾轧而过。救护车赶到时,王大爷已死亡。
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李林应付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第二辆车的司机蒋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第三辆车的司机何某及王大爷无责。事故发生后,李林已经给付了王大爷家属16万元赔偿金。
王大爷的亲属基于以上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李林、蒋某及车辆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90多万元。
庭审时,李林称,“我经济能力有限,暂时拿不出几十万元,但是我的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希望保险公司能够赔偿。”本案将择日宣判。J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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