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报违规案例:领导花57万公款组织旅游

2015年02月10日 20:44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黑龙江省纪委2月10日通报了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持续高压惩治“四风”,强化执纪问责过程中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典型问题。

  1.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3月,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委托某旅行社组织职工先后分三批到云南、厦门、四川等地旅游,共花费公款57万元。省纪委给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雁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还旅游费用。

  2.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公款旅游、娱乐问题。

  2013年9月、2014年8月,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委托某旅行社组织职工到五大连池风景区、铧子山风景区旅游,并给职工购买了运动服,共花费公款27.17万元。2014年1月,委托某旅行社组织职工到吉华滑雪场进行娱乐活动,花费公款4.45万元。省出版集团党委给予该出版社社长赵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工会主席罗荣辉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还旅游、娱乐费用。

  3.省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王国忠违规借车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王国忠违规借用某企业轿车,用于个人上下班通勤。省直机关纪工委给予王国忠党内警告处分。

  4.黑河市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端午节、教师节,黑河市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违规为职工发放福利,涉及金额11.2万元。黑河市纪委给予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刘岩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哈尔滨市香坊区建筑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春节,香坊区建筑街道办事处购买5.55万元商业预付卡发放给职工,以购买大米、豆油名义开据发票在财务核销。香坊区纪委给予建筑街道办事处主任于文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宏伟镇长龙山村村委会主任赵喜生大操大办问题。

  2013年11月10日,赵喜生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并阻碍执纪人员调查取证,抢走毁坏摄像器材。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纪委给予赵喜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党委、纪委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狠抓惩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问题,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改进作风成效显著。但从近期查处和通报的案件看,不正之风尤其是“四风”并没有销声匿迹:有的把公款吃喝转移到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农家院”等隐蔽场所,管不住嘴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以个人名义请客送礼,吃喝聚餐,不开发票、不记账,再通过其它渠道报销;有的以疗养、年会、培训等名义组织干部职工到风景名胜区,实为变相公款旅游;有的对公务用车管理不严,公车私用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有的违反财经纪律和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套取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有的借婚丧喜庆或生病住院等收受红包礼金。对这些问题和现象必须警惕并高度重视。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纪委要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充分认识到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任务仍然艰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带动作风整体转变。要锲而不舍,不断深化,继续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不断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要加强督查,讲究方法,在春节期间按照省纪委《关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监督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突出重点,强化问责,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打游击”、公款旅游搞变通、公款送礼改渠道、公务用车换身份等问题,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春节期间“四风”问题专项举报电话:13204512388。(黑龙江省纪委)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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