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纪委有关部门获悉,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对宁波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洪嘉祥(正厅级)和嘉兴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长李浩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洪嘉祥和李浩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与他人通奸。李浩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洪嘉祥、李浩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经浙江省纪委审议并报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洪嘉祥、李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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