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李永波 谢梓杭)通过虚报注册资金成立的四家钢铁贸易公司,采取低于市场的价格与客户签订合同,先后诈骗60多家公司货款和预付金9000余万元。前日,该起钢铁行业特大合同诈骗案在武汉中院开庭审理。
据指控,吴某、范某、王某分别利用虚假出资,成立了四家钢铁贸易公司。他们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与重庆、上海、长沙等地多家钢材销售公司签订武钢钢材供货合同,采取滚动发货、滚动付款的方式,维持公司日常经营的假象,同时利用剩余货款为自己购房、购车,造成公司巨额亏损。此后,吴某等人又骗取客户的预付金,继续行骗。
2013年8月7日,警方接到报案后,将吴某、范某、王某等3人抓获。
法庭上,公诉人指出,吴某等3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货款和预付金,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某等3人均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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