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248人违反八项规定被查 区领导为儿谋编制被立案

2015年02月12日 02:28   来源:武汉晚报   

  违规发放津贴、利用职权为儿子谋编制、超标准接待……昨天,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十一项禁令”问题的查处情况。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124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761个,涉及党员干部1248人,其中局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23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1人,组织处理807人。

  违规发福利、津贴

  2013年1月23日、2月4日,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先后两次将区人大一般预算内资金224496元转账至东湖风景区总观园乡村休闲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开具虚假会务费发票并扣除税金20496元后将20.4万元现金返还。此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三次发放20万元,其中:给机关54名在职干部职工发放8.52万元;给41名离退休干部发放11.48万元。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少甫,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郑永华被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春节福利费被清退收回。

  2014年1月至11月,硚口区汉正街办事处违规以加班费和工作经费名义发放津贴补贴148230元。汉正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胡亚非被处行政警告处分,汉正街办事处调研员罗辉华被处行政记过处分,汉正街行政办公室会计熊丽芳(事业编制)被处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48230元清退收回。

  2014年1月至12月,武昌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分局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全局干部职工发放110联动查控违值班补贴139800元。武昌分局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陈汉祥被处行政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武昌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祝莹被处诫勉谈话处理,违规发放的补贴139800元被清退收回。

  违反组织人事纪律

  2013年7月,汉南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志学儿子刘某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考入汉南区城管局110联动指挥中心。2013年9月,刘志学得知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准备调入一名工作人员的消息后,多方打招呼,于2014年1月将刘某正式调入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参公管理)。2014年10月17日,因违反规定调动,刘某被清退回原单位。2015年1月3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对刘志学进行立案调查。

  超标准接待

  2013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办事处招待费为269.63万元,其中,街道机关服务中心用于购烟酒支出122.71万元。沌阳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何长友被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反财经纪律

  2013年6月,汉兴街行政办公会研究,由街道出资为196名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提供早、中餐和中餐水果。2013年6月至2014年11月,汉兴街办事处用白条报销食堂水果款共计93229元。汉兴街党政办主任董建文、汉兴街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殷卫红被处行政警告处分;因发现其他违纪问题,江汉区纪委已对汉兴街办事处主任汤岚进行立案调查。

  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

  据群众举报,江岸区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王国洲在承办裁定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刘水金银行账户存款案件期间,擅自办理了刘水金银行账户解冻手续,并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经江岸区人民法院调查属实。王国洲被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兼职取酬

  自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洪山区建设局副局长袁继军在兼任区拆迁办书记、主任期间,违规从下属企业中领取奖金补贴1.6万元。袁继军被处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国库。

  记者王雪 通讯员武纪

  责编:朱曦东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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