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 记者王雪 通讯员武纪)在昨天的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宴请、旅游、买年货。
市纪委列出了春节期间禁止的行为: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等年货节礼;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利用婚丧喜庆敛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公车私用;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通过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将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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