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公安机关侦办制售假劣食品案件12起

2015年02月12日 11:29   来源:南海网   田和新

  2月1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制售假劣食品案件12起、制售假劣药品案件19起。

  据了解,公安部通过深入摸排检查。组织各地治安部门、派出所紧紧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种养殖、食品贮存、运输餐饮消费等重点食品犯罪环节和网上网下、跨国经营等重点药品犯罪领域,全面深入开展“地毯式”摸排检查,深度收集案件线索。依法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2013年12月12日,陵水县公安机关在该县椰林镇扇园坡一街26号抓获一名涉嫌利用“无根豆芽素”、“增白剂”等添加剂生产销售毒豆芽的犯罪嫌疑人苏某强,当场扣押“无根豆芽素”、“增白剂”和苏某强生产的豆芽。随后,陵水县公安机关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办。经审查,苏某强为了提高豆芽产量及出产效率,从2010年8月份至2013年12月份利用“无根豆芽素”、“增白剂”等添加剂来生产豆芽,并让其妻子苏某坤将豆芽带至陵水县老市场进行销售。陵水县公安机关随即将查获的“无根豆芽素”、“增白剂”、苏某强生产的豆芽进行送检。

  经检测鉴定,“无根豆芽素”、“增白剂”、苏某强生产的豆芽内含有属于国家明确禁止添加的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添加剂。陵水县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苏某强进行逮捕,并于2014年9月28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同时,海南省公安厅和省食药监局成立联合打击食品药品办公室,建立健全了日常联系、信息共享、情况通报、鉴定检测、案件移送、联合检查等合作机制,重拳打击和查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并在全省各市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明确一至两名打击食药品犯罪的专职民警,便与各市县食药监部门的受理案件对接,进一步推动了各项执法工作的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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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大食品安全案:用沥青加工猪肉 米粉原料放厕所

  南海网海口1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陈海峰)1月1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公布了海南省2014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件。具体案情如下:

  一、刘某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案。

  2014年5月19日,三亚市食药监局对位于三亚市海螺村某涉嫌无证生产经营面包点进行了查处,当场查获违法生产经营的面包7440个共744公斤,以及食品原料、包装材料和有关生产设备。经查,该食品加工点冒用他人厂名和生产许可证号,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药监部门对该加工点予以了取缔,并对责任人处以3万元罚款。>>点击查看详情

  二、陈某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

  2014年5月24日,海口市秀英区食药监局联合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查处了位于海口市长流镇富教村一处病死猪肉屠宰加工点,现场查获6头病死猪和已加工的生猪肉、猪头、大肠等共951.5公斤。经查,该窝点以低价从周边市县收购病死猪进行加工,主要销往秀英区周边镇村的一些快餐店及香肠、腊肉等食品小作坊。>>点击查看详情

  三、黎某使用沥青、松香非法加工猪肉案。

  2014年6月6日,海南省食药监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了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化工二厂一出租屋内,使用沥青、工业松香给猪头肉拔毛的黑窝点,当场扣押有毒有害猪头肉355kg(其中加工过的淡红色的猪头肉73kg)、猪大肠37kg、松香12.9kg、食品添加剂2瓶、铁锅内的黑色凝胶样物质13kg,当场抓获涉案嫌疑人黎某、罗某2人。>>点击查看详情

  四、某贸易公司销售霉变面包案。

  “威马逊”重创海南期间,省民政部门于7月21日购买并发放给文昌市受灾民众的面包被发现霉变,海口市、区两级食药监部门对灾区出现的霉变面包的供货商某贸易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先行暂扣该公司库存5个品种口味的面包304箱,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经查实,食药监部门对某贸易有限公司经营销售霉变食品的行为给予没收72箱霉变面包,没收违法所得11789元,处以34.8万元上限罚款并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从重处罚。>>点击查看详情

  五、查处涉嫌存储销售走私肉类冷冻食品案。

  2014年8月31日和12月26日,海南省食药监部门联合海关、检验检疫和公安等部门,分两个波次,联合发起集群战役,对全省325个冻库进行地毯式专项检查,分别查扣涉嫌走私肉类冷冻食品131.2吨和13.28吨,涉及鸡爪、鸡尖、猪肚、牛排、牛肚等十多个食品品种,分别来自美国、日本、阿根廷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点击查看详情

  六、销售无根豆芽案。

  2014年9月13日上午,乐东县食药监局对乐东黄流、利国等地2个市场涉嫌销售无根豆芽摊位进行了查处,当场查获绿豆和黄豆无根豆芽共600斤。经查,所销售无根豆芽为使用激素生产出来的速成豆芽。>>点击查看详情

  七、某厂使用劣质米、劣质油加工米粉案。

  2014年9月27日,省食药监局联合海口市、琼山区食药监部对海口市琼山区金花村某米粉加工黑窝点进行了查处,当场查获泛黄劣质大米150余公斤、黑色劣质油130余公斤。经查,存储于厕所的黑色劣质油为鸭油和棕榈油的混合物,该米粉加工点卫生条件和存储环境均不符合标准,该厂每天出售米粉约1500公斤。>>点击查看详情

  八、某贸易公司重新包装饮料,篡改生产日期案。

  2014年10月21日,省食药监管局对位于海口市金盘涉嫌重新包装,篡改生产日期某企业进行了查处,当场扣押尚未标注生产日期蓝莓汁醋饮料201盒,6箱已重新包装的蓝莓汁醋饮料(规格:15盒/箱),55箱包装破损的过期苹果汁饮料以及打码机、封胶枪等包装设备。经查,因台风所致该企业库存150箱蓝莓汁醋饮料、300箱苹果汁饮料外包装浸泡受潮损坏,该企业即对受潮饮料进行重新包装和篡改生产日期。>>点击查看详情

  九、无证违法生产大桶装饮用水案。

  11月24日,乐东县食药监局在乐东县国营抱伦农场九队查处一家涉嫌无证无照违法生产饮用桶装水加工点,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厂电源、生产设备、饮用水空桶等设备设施进行查封。经查,该大桶装饮用水加工点面积约100平方米,属无证生产,厂房简易、生产设备简陋、生产环境脏乱差、无任何防护消毒设施,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点击查看详情

  十、某食品加工厂使用双氧水加工浸泡鸡爪案。

  2014年12月5日深夜,在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联合打击食药犯罪办公室指挥下,一举捣毁位于海口市金鹿工业园内某使用化工原料双氧水浸泡鸡爪的加工厂,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查封已加工好的鸡爪345公斤,以及产自巴西无中文标签的待浸泡鸡爪原料405公斤,正在浸泡加工的鸡爪754公斤,双氧水21公斤。经查,该加工厂自2014年7月使用双氧水浸泡鸡爪以来,每天近600公斤有毒有害鸡爪流向市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点击查看详情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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