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代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做客南海网“两会”会客厅。(南海网记者 秦彦 摄)
南海网海口2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11日,提交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海南法院将进一步抓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大胆探索,用于担当”,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当天下午,海南省人大代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在做客南海网“两会”会客厅时,介绍司改进程,吐露海南省司法改革已度过最艰难阶段。
董治良介绍,海南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和试点期推进方案,目前已经进入到员额确定和参考案例编选完成,即将重新配置审判庭的力量,入选员额,全员培训,最难的阶段我们上个月已经渡过。
“我觉得司法体制改革非常有必要,可以改变过去法院判者不审,审者不判的行政化管理弊端”。董治良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院受理的案件越来越多,以海南为例,每年递增12%以上,去年递增了15%。但是,一线法官的数量越来越少,司法体制改革可以把法官员额最大量的配置到审判一线去,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
司法体制改革要改变法官员额的比例,85%的力量配置,要放到审判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身上去,以保证有足够的办案力量,完成每年的审判工作任务。哪些人能够进入员额,员额分多少?这些都是问题。目前,海南已经通过司法考试、综合考核等选出1133名法官。
“选任上的法官,凭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审判能力,能不能够做到排除业外干扰,业内干扰,做到独立公正的审判,判出来的案子,能不能够做到司法尺度统一。”董治良介绍,就此采取了两个措施。一个是由资深法官和经验法官成立一个法官委员会,主审案件的法官觉得对自己审理的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拿不准的时候,可以要求召集法官委员会,提请集法官会议帮助研究相关案子,就是“借脑”。主持法官会议的人,必须是承办案件的承办法官。法官委员会研究的结果,采纳不采纳,采纳多少,由主持会议的承办法官、主审法官来决定,责任由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去负。第二个措施是建立海南法院的参考案例,叫类案指导制度,一个类型的案件,叫类案指导制度。目前,该制度已经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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