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男子涉私刻公章诈骗数万元 多次报警未立案

2015年02月12日 16:57   来源:南海网   刘培远

王经理提供的报案资料(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商贸公司向陵水海龙商行的发货单(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陵水工商部门出具的未工商登记注册证明(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2月11日,海口市某商贸公司王经理向南海网反映,称该公司原业务员黄某茹(陵水椰林镇人)涉嫌私刻公章诈骗6万多元,他受公司委托多次到陵水公安经侦部门报案,但公安部门“久拖不予立案调查”,2月12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回应称,将立即受理并进行调查。

  投诉:员工诈骗数万元货款多次报警未立案

  “公司派我到陵水已经四天了,但公安经侦部门迟迟不给立案处理。”据王经理介绍,公司员工原驻陵水业务代表黄某茹以“陵水海龙商行”的名义向公司要货,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31日、5月24日、4月18日、4月21日、4月25日、4月30日,共计6次向陵水海龙商行发货,货款总计88596元。收到货后,黄某茹及商行一直未付货款。黄某茹于2014年7月向公司提出离职。在公司财务的追讨下,黄某茹于2014年10月份至11月份,向公司提交贰万元货款后,至2015年2月5日止,就一直不偿还剩余货款,目前还拖欠6万多元的货款。

  后来,商贸公司工作人员发现,“陵水海龙商行”没在陵水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发货单上“陵水海龙商行”老板的电话即为黄某茹现在使用手机号码。

  为了要回货款,商贸公司部门经理王先生于2015年2月8日到陵水报案处理。但王经理多次到陵水公安经侦部门时,民警先以“不归经侦部门管”为由,不予受理立案。并要求王先生提供一些证明。王先生在陵水跑了4天,没有得到公安部门的明确答复。

  调查:“陵水海龙商行”未工商登记注册黄某茹涉嫌私刻公章诈骗

  公司财务人员发现发货单上“陵水海龙商行”老板电话为黄某茹现在使用电话后,公司工作人员到陵水黎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工作人员称“陵水海龙商行”没有在陵水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月11日下午,经陵水黎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再次查询核实,均发现“陵水海龙商行”没有在陵水工商部门清册登记,并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没有进行工商行政注册登记,那使用的公章一定为私刻公章。”陵水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建议,该公司部门经理王先生以黄某茹涉嫌私刻公章诈骗为由立即到公安部门报案。南海网记者在经理王先生提供的11张发货单上看到,接货单位为陵水海龙商行,商行黄老板电话号码1887671XXXX确实为黄某茹现在使用电话号码,发货单上有“陵水海龙商行专用章”印章。

  黄某茹:否认自己开商行表示要偿还剩余货款

  2月12日上午,南海网记者拨通黄某茹电话1887671XXXX。黄某茹在电话中承认自己曾在海口某商贸公司做陵水业务员。但否认陵水海龙商行是自己开的。他表示,陵水海龙商行是自己一家亲戚开的,他只是业务代理。他称剩余的货款一定要偿还。

  至于陵水海龙商行为什么不到工商登记注册?他表示,商行很小不用注册,对“私自刻章的事他也不知情”。

  经侦大队:将立即受理调查

  2月12日上午,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否认了之前以“不归经侦部门管”为由不受理的说法,办案民警表示,先前之所以不受理是“因为王先生没有提供足够的相关资料”。

  经侦大队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受理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并让经理王先生现场作笔录。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当时工作人员让王先生提供黄某茹的工资表及劳务合同,民警是想了解黄某茹是否违反其它相关规定,从另一种形式进行调查处理。

  随后,经理王先生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作了报案笔录。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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