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物价局通过官网和官方微信服务平台“石家庄微物价”发布公告,石家庄市将在3月中旬召开市区居民生活阶梯水价、气价分级用量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此次听证会召开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居民用水用气实行阶梯价格的政策。石家庄市已研究确定居民用基础水价和气价不调整,85%以上的居民户不会增加开支;在听证会上将征求关于阶梯价格相对应的用量。
石家庄市实行阶梯水价、气价的原则是: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反映水、气资源的稀缺程度,优化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超量加价,促进节约。
据了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建立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政策,设市城市2015年3月底前实行阶梯水价;所有已通气城市在2015年底前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条件成熟的地区可在2014年底前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第一级水(气)量原则上按覆盖80%的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气)需求;第二级水(气)量原则上按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气)需求;第三级水(气)量为超出第二级水(气)量的部分。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1:1.5:3安排;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安排。
根据《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此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委托消费者协会和相关部门推荐产生。设立旁听席5个,旁听人员可于2月25日前通过石家庄市物价局微信服务平台“石家庄微物价”(微信号:weiwujia)报名,按照报名情况随机抽取。(记者 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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