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将15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专家指出,此次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15种医保药品,均为治疗白血病、癌症等所使用的药,且多是进口药品,价格相对高昂。这15种药品包括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的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德国默克公司的西妥昔单抗、正大天晴药业集团的地西他滨、丹麦诺和诺德公司的重组人凝血因子VIIa等。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或凭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上述药品,以及异地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该类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