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个人社保缴费将由银行代扣代缴

2015年02月13日 13:47   来源:聊城晚报   

  记者昨天从山东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聊城市将在2月15日正式启动运行个人缴纳社保费银行代扣代缴业务。从今年起,聊城市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时将不再使用现金在服务大厅缴费,而改为按年度委托银行代扣代缴。这一举措免除了缴费人员往返奔波以及缴费高峰时排队等问题,缴费方式更加方便、快捷,是聊城市今年推行的重要便民措施之一。

  据了解,根据人社部社保基金管理要求,经办机构在受理个人缴纳社保费业务时,应采取委托银行代收方式,以方便参保人员。委托银行代收代缴可进一步完善社保征缴方式,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提高社会保险服务效率。

  为保证银行代收代缴工作的顺利实施,市人社局在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窗口,由职介中心、社保处、银行等部门联合办公,缴费个人可一站式办结核对社保信息、签订委托协议、办理专用银行卡等业务。今后个人在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时,只需在协议规定的时限内在专用银行卡上足额存入所需金额,即可实现银行划转,计入社保个人账户,之后通过银行各网点自助设备可随时查询代扣明细。

  同时提醒个体参保人员注意的是,个人应当及时查询和了解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中断缴费的应及时办理接续手续,使自己的社保权益不受损害。个人缴费人员应在协议确定的代扣时间内,及时足额存入全年应缴的社保费,并及时查询扣款信息。逾期未完成缴费的,将会造成个人断保。断保后再次补缴的,养老保险将会产生补缴利息,医疗保险将会产生6个月的等待期,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因银行卡余额不足造成银行扣款不成功,或因个人未及时办理变更或减员手续造成社保信息不准确的,责任由缴费个人自负。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到市人社局三楼社保经办窗口办理缴费手续。领取失业金结束后如需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可按照要求办理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手续。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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