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山西2亿买矿被坑:没人拒绝跟领导亲戚做生意

2015年02月13日 20:39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5年2月4日,河曲县猫儿沟煤矿,往来运煤的大货车络绎不绝。在浙江人纷纷撤出后,福清人进来了。

  “跟领导亲戚做生意”

  福清老板山西买矿记

  “合法未必就能开采,非法也未必不能开采”,这更像是一场失败的生意,而非蓄意的骗局。

  “没人会拒绝跟省领导的亲戚做生意。”47岁的福建福清商人林斯佳感慨。

  2013年,一位山西商人给他拉来一笔大生意。中间人个个很特别:有“省某领导三弟”、“省领导表弟”、“省领导秘书”、“安全局干部”、“煤炭局领导”。

  林斯佳掷下超过两亿资金,却发现买到的是一个无法开采、暂时仅存在于图纸上的露天煤矿,而那些中间人的身份也多有出入。他怀疑,这是一场骗局。

  “严格来讲,不能算是骗。”一位山西厅级官员分析,自2009年煤炭资源整合后,很多煤矿交易都是以不规范的方式实现的,“如果没有中央反腐、政策收紧,这单生意就做成了”。

  “给领导留的矿”

  2013年2月,春节刚过。一位名叫林军的山西老板告诉林斯佳,山西河曲县有座露天煤矿,2009年煤炭资源整合时,因“省领导打了招呼,给领导留了1000亩的矿”,现在打算以每亩17万的低价出售。

  这正是林斯佳苦盼的“大项目”。他估算,当时山西露天煤矿的市场价格至少在每亩六七十万,这1000亩矿即便不开采,一进一出倒手卖掉,也可净赚四五个亿。

  林斯佳将信将疑。他找人打听,发现这座“猫儿沟煤矿”项目已经有主了——商人江茂星,他的福清老乡。于是也就没有上心。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随着2009年的煤炭资源整合,福清人纷纷从浙江人手里接盘,几乎垄断了山西露天煤矿的开采。林斯佳正是在2009年夏天进入山西北部,承包了一座小煤矿。

  两个月后,正在青海格尔木出差的林斯佳接到山西来电。“急着催我回来,说领导对我们很感兴趣。”

  林军在太原武宿机场亲自迎接林斯佳,并向他介绍了重要的生意伙伴——秦鹏。秦鹏自称是“给领导跑腿的”,担任过太原市渤海银行北大街支行副行长。

  据林斯佳回忆,秦鹏向他描绘了这笔大买卖的由来:他的表姐是时任山西省某领导三弟(人称“三哥”)的小老婆,生了一个儿子,故深受家族器重。秦鹏还曾当着他的面给“表姐”打电话,一个女子接了电话:“赶紧签合同,那个项目是真实的。”

  在这桩交易中,“三哥”几次在关键时刻发挥了特殊作用,但林斯佳从未见过这个神秘人物。

  按林斯佳的说法,2013年4月18日前后的一天,他被安排在林军的公司里等待,秦鹏开着奔驰带林军到太原市晋商国际大酒店“拜见三哥”。林军回来后向他转述,他见到了“三哥”本人,“三哥”告诉林军,这个项目交给你,你好好做,以后还有好的项目和你合作。

  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林军证实自己曾介绍秦鹏与林斯佳认识,但否认有任何欺骗行为,“我也是受害方”。关于见“三哥”,他说,这是林斯佳在“编故事”。

  “不成文的搞法”

  “合法未必就能开采,非法也未必不能开采”,这更像是一场失败的生意,而非蓄意的骗局。

  初步接触后,林斯佳仍不放心。对方同意安排他去矿上实地考察。

  2013年4月29日,林斯佳派出助手杨锋来到猫儿沟煤矿。据杨锋描述,一辆牌号为“晋O”打头的警车开道,外加一台路虎,“帮大领导跑腿”的人几乎悉数出场。

  带队的为“省领导的表弟”刘志高。“短头发,胖胖的,”杨锋回忆,在场的其他人都叫他“刘书记”,“对他非常尊敬,就像下级对待上级一样。”

  其他人,有“太原市国安局的工作人员”张一斌,“太原市煤炭局的副局长”郑文。还有一位缺席此次考察的“刘处长”刘太虎,被介绍为“省委的处长”。

  据杨锋回忆,当天他主要查看矿是否存在,并核实到底有无领导打招呼。“翁家斌(矿区项目部工作人员)跟我说,早就听说了有(给领导留的矿)这回事,没想到这么快就安排你们下来了。”

  猫儿沟煤矿是一个煤质优良的露天煤矿,2009年,该矿的整合主体为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工商资料显示,新成立的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儿沟公司”),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占股70%,中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晋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福清老板江茂星)占股30%。

  猫儿沟煤矿目前正在开采的面积为3000亩,为“首采区”,已分包;而后来者林斯佳被告知,卖给他的1000亩矿,是在首采区之外的另外3000亩里面,由他自行划出。杨锋说,因为具体范围还未划定,所以只是站在山头,对照着地图“大概指了一下”。

  考察归来,林斯佳安排了技术人员去勘查,并确认了1000亩矿的坐标,随后将坐标图发给中晋公司予以确认。盖有中晋公司公章的坐标图很快传回给林斯佳。他决定出手。

  按照常理,林斯佳需要与该矿的所有者——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方为合法有效。但林斯佳称,他被告知,若与煤运集团及其子公司签订合同,需要走招投标程序,手续繁琐,因而只能跟该矿的法人股东之一的中晋公司签约。

  “山西这边的露天煤矿所有者都是国企,但是实际操作的、在开采的,都是私企,这是不成文的搞法,潜规则。”林斯佳说,他并未感到意外,绕开产权主体进行交易,在山西煤矿买卖中司空见惯。

  考虑到涉及上亿资金,林斯佳聘请了律师审阅合同。“律师不赞成这么做,说你们自己要去衡量这个风险。”林斯佳说,律师同时也告诉他,山西很多煤矿都是这么做的,“如果完全按照律师的办法去,什么生意都做不成”。

  “三哥”再次出手

  2013年5月15日下午,林斯佳向秦鹏的建行卡中汇入了订金人民币100万元整。随后,他到中晋投资有限公司签下了一份“山西省河曲县猫儿沟煤矿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拿到合同,林斯佳发现:采区只有500亩,且每亩价格为69.5万元。他说对方的解释是:这份合同需要给领导看,形式上不能体现1000亩和每亩17万元,否则会出问题。此外,这份合同签完之后,原件和复印件都不能给他。

  林斯佳说,他凭直觉觉得有问题,“不做了”。据他回忆,2013年5月22日下午,煤矿的实际控制人江茂星、“省领导的表弟”刘志高见了他。

  据林斯佳转述,江茂星告诉他,这个项目是给刘志高、刘太虎等几位“领导”的,“具体价钱问题你与这几位领导商量,保证你投一块钱我让你赚三块钱”。还说,“外省刚调过来一个领导想要这个项目,我们都没有给”。

  郑文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了这次谈话的真实性。他表示,这次谈话有很多人在场,因此谈话内容也不是什么秘密。

  据林斯佳转述,刘志高当天下午表示,中晋公司的另一个项目——在山西交口县与华润公司合作的一个煤矿,也是他本人一手操作的,“并说当时是他与华润老总约见领导,并要求此项目只能与江茂星的公司合作,最后才成功的。”

  南方周末记者致电刘志高本人,他未就此事予以置评。

  翌日,林斯佳与秦鹏签订《居间保证协议书》,秦鹏保证中晋公司拥有该项目的采矿经营权并有权与乙方签署协议、实际面积不低于1000亩、猫儿沟公司及中晋公司不得因任何问题要求乙方停工等内容。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面,林斯佳陆续给秦鹏汇款人民币9200万元。秦鹏向林斯佳保证2013年7月10日能够进场施工。约定时间到来,林斯佳派出的工程队却无法进场施工。

  林再次对项目产生了怀疑,并停止了汇款。对方的解释是,中晋公司的股东矛盾没协调好,采矿排土场紧张,加上林斯佳承诺的1.7亿元没有汇款到位,所以还无法施工。

  此时,“三哥”再次出场。

  据林斯佳回忆,2013年7月30日上午,林斯佳亲自送秦鹏和林军到太原机场,目送二人乘飞机去深圳;林军回来告诉他,他在深圳一个五星级酒店见到了“三哥”,“三哥”说,这个项目开工等几天,他会安排。

  3个月后,林斯佳接到了秦鹏打来的电话,说“省领导”正在中晋公司协调开工事宜。他立即驱车赶到中晋公司楼下,发现“省领导秘书”刘太虎的专车确实正停在公司门口,他用手机拍下了这台车。

  照片显示,这是一台黑色的广本轿车。2004年山西省启动车改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和省直机关的车牌不再使用“晋O”,而代之以“晋AV”打头。

  在山西民间,挂“晋AV”的车辆是权力的象征,林斯佳在山西经商多年,对于这台车上坐的是“省领导”深信不疑。自2013年5月起的半年里,林斯佳陆续向这群“帮大领导跑腿的人”的账户上汇去了总计2.16亿元的巨款。

  只有“省领导表弟”是真的

  承诺开工的时间再次到来。

  2013年12月13日,林斯佳带着10台钩机、40台翻斗车,和近百人的工程队,开进了猫儿沟煤矿。他还请来风水师,摆上三牲,在鞭炮齐鸣中祭拜山神。

  开工的喜悦一闪而过。

  “仪式搞了,我们就开始安排工作,发现建房子不行,打钻也不行,我们要修便道进去,也不行。”林斯佳回忆说。

  此时,他已经足额付了约定的款项。经过连续4次补充签订合同、不断推迟进场开工的时间,林斯佳终于意识到“出了问题”,开始着手调查。

  他先去了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该公司领导完全否认知道该项目,更谈不上同意该项目。该公司认为,中晋公司的做法违法违规,且根本无权处置猫儿沟煤矿的采矿区域,建议林斯佳尽快报案。

  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已和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为晋能集团有限公司。一份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出具的文件称:该公司作为猫儿沟矿的合法产权主体,与林斯佳买卖煤矿的中间人没有任何经济合作,对于中晋公司签下的合作经营协议也完全不知情。

  此外,猫儿沟煤矿所在地的河曲县国土局出具的文件称,林斯佳购买的1000亩煤矿坐标不在该矿的首采区范围,按照规定,首采区未开采完毕时不得开采其他采区。

  林斯佳称,他找到秦鹏,对方表示,所有的钱都给了张一斌。张一斌表示,自己也被中晋公司骗了,他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中晋公司。随后,秦鹏和张一斌相继“失联”。

  南方周末记者未能联系到秦鹏和张一斌对上述情节予以置评。太原市渤海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证实,秦鹏确曾在该行北大街支行工作,于一年半前离职。林斯佳去了太原市国安局的家属院,发现张一斌根本不是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住所是租赁的。

  至于“省委的处长”刘太虎,真实身份是山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的司机,其所开的车辆是单位的公车。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因林斯佳等人屡屡来讨要说法,单位已让刘太虎暂时停职在家,“把问题处理好之后再来上班”。

  郑文的真实身份是山西省汾河灌溉管理局一坝分局副局长。2015年2月6日,郑文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他从未以“太原市煤炭局副局长”的身份示人。

  “凭良心说,我不相信这是诈骗。”郑文承认曾参加过张一斌和秦鹏谈生意的饭局,但并未从这场交易中获利,也未利用公职身份参与违法行为。

  只有刘志高的身份似乎是真的。他不否认自己是“省领导的表弟”,并在林斯佳报案之后,表示可以协助讨回款项。资料显示,刘志高为湖南汉寿县人,曾任湖南省张家界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已于半年前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2014年4月,林斯佳向太原市公安局和福清市公安局报案。中晋公司随后相继退还了1.7亿元及部分利息。截至目前,林斯佳认为还有其余4500万元中介费也应一并退还,但遭秦鹏、张一斌等人拒绝。

  2015年2月4日,中晋公司负责人江茂星通过助理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关于这场煤矿买卖,公安机关已有详细的调查,建议调阅警方案卷。

  2014年6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正式受理该案,并依次讯问了前述所有参与了煤矿买卖的当事人。2014年底,该局下达通知书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秦鹏等人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决定不予立案。

  郑文认为,作为商海沉浮多年的老板,林斯佳不可能不知道猫儿沟煤矿的实际情况,“他第一次派人去矿上,就拍了照片,做了准备,而且律师团队也全程介入”。

  一位常驻山西的中央媒体记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从无权处分的挖矿者手中买煤矿,林斯佳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在他之前,山西有太多单生意就这么做成了。因此,这更像是一场失败的生意,而非蓄意的骗局。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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