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日前,晋城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和下放46项行政审批项目。
其中,取消的23项中,完全取消的4项,从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后转变管理方式的19项;下放的22项中,完全下放16项,部分下放市级审批权限6项;将下放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的1项审批事项扩大下放。此外,该市要求,对取消、下放的项目,各地、各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管理脱节。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