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6日表示,目前商务部还没有收到有关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相关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根据反垄断法及其相关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所谓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之间合并,或者取得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影响力。如果经营者结合后对竞争的秩序产生效果,如经济力量的过度集中,损害竞争的垄断结构出现,就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
近日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联合发布声明,宣布两家正式战略合并,滴滴打车CEO程维与快的打车CEO吕传伟将联合担任CEO,滴滴打车总裁柳青担任合并后公司的唯一总裁,双方并未就合并后的股权分配情况做出说明。
根据易观国际最新发布的《中国打车APP市场季度监测报告2014年第4季度》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中国打车APP累计账户规模达到1.7亿。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分别以56.5%、43.3%的比例占据中国打车APP市场累计账户份额领先位置。
按照上述数据,滴滴与快的合并后,新公司在中国打车APP市场份额中将占比超过90%。因此,不少人士质疑,滴滴快的合并将在打车市场占据垄断地位。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