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新春将至,为保障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财政下拨救助资金11.37亿元,确保岁末年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救助资金包括一次性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低保资金和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省财政筹措资金1.44亿元,连续5年发放一次性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保障全省60.7万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元旦、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此项生活补贴是自2011年起我省第5年发放,也是我省临时救助制度建立之后,省财政第2次自筹资金向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
同时,拨付低保资金8.56亿元,确保59.5万城乡低保家庭节日期间及上半年基本生活。省财政明确要求各地要算好全年资金账,尽快分解下达省级补助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安排好春节期间城乡低保对象生活。
另外,及时拨付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统筹下达资金1.37亿元,全力保障当前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