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建社区停车场配汽车充电桩和专用车位

2015年02月17日 13:12   来源:新华报业网    范杰逊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出台

  昨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网站获悉,近日《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以下称《标准》)正式出台。据了解,《标准》规定地区级公共设施规划要求,步行30分钟、自行车10分钟、机动车5分钟以内居民可达交通枢纽,而在新建社区停车场中应配充电桩和专用车位不低于10%的比例。

  骑自行车10分钟可达公共交通枢纽

  据悉,南京市的公共设施按照市级、地区级、居住社区级、基层社区级四级配置。其中市级公共设施是指以全市及更大区域为服务对象的公共设施;地区级则是指功能相对完整、由自然地理边界和交通干线等分割形成的、人口规模为20万~30万人的功能片区。

  记者注意到,在地区级公共设施配套方面,《标准》规定要结合轨道交通和公交枢纽站点在交通便捷的区域中心地带设置,形成地区级公共设施中心,保证实现居民在步行30分钟、自行车10分钟、机动车5分钟以内可达,用地规模控制在20~30公顷,与地区公园绿地、广场共同形成综合的地区级公共活动中心。

  而且在地区中心必备的功能构成包括上述医疗、文化、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商业服务等设施。其中在医疗设施方面,规定要建300—500床综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卫生防疫设施、妇幼保健所、残疾人康复中心、护理院等。

  社区停车场配汽车充电桩和专用车位不低于10%

  以服务半径500—600米内的3万—5万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居住社区级公共设施,记者注意到,在《标准》中规定要为居民提供较为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

  在居住社区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邻近公共交通站点集中设置居住社区级公共设施(少数独立设置的设施除外),与居住社区公园共同形成边界明晰的居住社区中心,保证实现居民在步行7—10分钟、自行车3—5分钟以内可达。

  此外在居住社区中心还要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包括公共文化、体育、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社区商业服务、菜市场、邮政所、机动车停车场及公厕等设施。

  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以院落组合的形式集中布置形成,用地0.6—1.2公顷,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护理床位和康复中心)、社区养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日托所)等设施。

  此外,对于社区中的停车场设立,《标准》规定要宜结合社区中心及社区公园绿地设置在地下,以节省用地,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新建地区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纯电动汽车充电桩和专用车位。

  基层社区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

  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以服务半径200~300米内的5000~1万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集中设置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少数独立设置的设施除外),与基层社区游园共同形成基层社区中心,实现居民在步行3-5分钟内可达。

  在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方面,要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上门家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服务,10分钟步行圈内应急呼救服务,生活咨询服务,助餐和送餐服务,文体活动服务,心理关爱服务,保健服务。

  此外,规定基层社区游园用地不小于5000平方米,兼容体育活动功能,宜临近体育活动站。兼顾作为应急避难场所,鼓励利用游园地下空间设置公共停车场。同时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方面,要提供健康咨询、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防治等服务。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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