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王纪洪、记者孙娟报道:“2015年1月,江西省住建厅对55个在建工程进行抽查,在建筑市场行为1967项检查内容中,符合项1722项,符合率87.5%。”2月24日,省住建厅发布消息,从检查情况看,南昌、吉安、萍乡等地受检工程情况较好;景德镇、九江、宜春等地受检工程相对较差。
在施工质量安全6997项检查内容中,符合项5282项,符合率75.5%。其中,上饶、萍乡、赣州、抚州等地受检工程检查情况较好,符合率80%以上;景德镇、九江、鹰潭等地受检工程相对较差。
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场行为方面:材料、设备租赁采购支付方式等不符合规定的或现场无法提供材料、设备租赁采购支付凭证的工程占40%;部分工程涉嫌存在违法转包、挂靠行为;部分工程施工许可和监督手续办理不及时,存在未批先建现象的工程占23.6%;合同中标人员与施工现场人员不一致的工程占9.1%。
在工程实体质量方面: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位置、标示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占47.3%;混凝土构件存在外观质量缺陷和尺寸偏差的占29.1%;未按规定进行混凝土强度评定的占20%;钢筋焊接留置位置随意,焊接接头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占18.2%;弯钩加工长度和弯折角度控制不严的占14.5%;所有受检工程均未提供钢筋焊接工艺试验报告。砌体工程中水平灰缝偏厚,竖缝不饱满的现象较普遍;墙体转角处、交界处砌筑方式不规范,个别工程存在不设拉结筋或间距设置过大的现象。
安全生产方面:起重机械检查符合率77.1%;模架工程检查符合率63.8%;临时用电检查符合率56.7%;安全防护检查符合率57.5%。部分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辨识与动态管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与实际施工存在“两张皮”现象,不进行技术交底,监理单位不按规定组织验收的情况较普遍;部分工程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员。
省住建厅透漏,不少地区仍未开展或未严格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签署不规范。 同时,该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认真分析督查发现各类问题产生的原因,严查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依法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