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3月1号起施行 官方:与反腐无直接关系

2015年02月26日 19:37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3月1号起正式实施。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十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今天(26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样本。

  它们都长什么样呢?首先说《不动产权证书》,证书酷似“房本”,封面大红底烫金字,有国徽,国徽下面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打开封皮的背面有防伪标识,第一页上有证书编号,登记机构年月日,还有四行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再翻一页就是详细信息了,包括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等10项内容,后边两页是附记和附图页。《不动产登记证明》就是一张A4纸,是横向的,有编号、登记机构、防伪标识,相关证明信息等内容。这两个证件是什么关系,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表示:

  王广华:权利人不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明,权利人持有的是不动产权证书。涉及到在银行进行抵押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是提供给银行的登记证明。

  记者:这个是谁提供给银行的?

  王广华:登记机构。在不动产抵押的时候,要办理抵押登记,在办理完抵押登记之后,向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方面(提供)。但是预告登记的时候,房屋还没有盖好,这个时候房屋预购人、购买人他可能会拿到这个登记证明,证明他已经预购了商品房。等到完成这个交易之后,凭这个不动产登记证明,然后重新办理不动产登记,拿到的就是不动产权证书。

  2015年3月1号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十类不动产纳入登记,国土资源部、公安部、民政部等9部门信息共享。对于一系列措施,不少言论都认为这与降房价、收税和反腐都有关联,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再次强调,不动产登记与这些都没有直接关系。

  王广华:不动产登记,主要是根据物权法,依法对权利人进行保护,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他提供的是对市场交易安全的一种保障,这是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根本目的。我们谈到的这种反腐也好、还是降房价也好,还是收税也好,很多工作没有统一登记也可以做。比如说要收税,我们房产部门登记了房屋所有权,土地部门登记了所有土地使用权,这些分散在不同的部门,无非就是税收部门把这些信息整合到一起,足以满足收税的需要。同时降房价对这个不动产登记没有根本的联系。至于说反腐,就说我们包括过去房屋登记和现在的这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度上是差不多的,不能说是因为统一登记了,我们的反腐力度就加大了。

  和不动产有关的证明我国目前有《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十几项证书,这些已有的证和不动产证书怎样衔接。对此,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做了详细说明。

  冷宏志:条例实施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因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具备颁发新证书条件、继续颁发的各类旧版证书以及条例实施前,有关部门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那什么时候更换呢?就是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成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我们这里边包括通知也强调了,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那么,3月1号起,如果想申请不动产权证的人应该去哪里办理,又是怎样的流程?对此,冷宏志解释说。

  冷宏志:流程的问题原则上讲就是四个程序,申请、受理、登簿、颁证,就是说已经职责整合完的,具备颁发新证的条件的,那就到整合完政府明确的那个机构。举个例子说,如果是明确到国土资源部门,那就到国土资源部门去申请发证,这个时候发的证就是新的证书。如果职责没整合完,不具备颁发新证条件的,那么你还是到原来的比如说房屋,你还到房管部门去,林地你还到林业管理部门去……就是这样的,整个实施是要个过程,前期条件是机构职责整合完,具备发证条件。

  (原标题:不动产登记3月1号起施行 官方强调与反腐无直接关系)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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