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本不动产登记证青岛发出

2015年03月02日 22: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2日上午,青岛市民徐建华从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手中接过山东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在青岛正式落地。今天下午1:30分,市南、市北、李沧三区将正式对外颁发不动产权利登记证。目前,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已更名为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新旧“房本”对比来看,不动产权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而房产证的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的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青岛市市本级(市南、市北、李沧区)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国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之一,从3月1日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率先启用新的登记簿并颁发新版证书。

  目前,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已经更新升级完毕,并已进行了调整测试。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3月1日开始实施,青岛市市本级(市南、市北、李沧)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工作联系点,新规实施后将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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