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突击检查 滨海一工地堆场"红土"飞扬

2015年03月03日 11:54   来源:城市快报   韩爱青 王伊芳

堆场飘红尘不见负责人

  昨日是《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第二天,9时30分许,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突击检查滨海新区一家工地堆场,发现这里的扬尘防护措施非常不完善,周边飘着红尘,想找负责人却遇到难题。

  矿粉裸露飘红尘

  这家工地堆场位于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津沽一线以北、天津大道以南、西沽驾校以西,占地面积有五六个足球场大,外围防风抑尘网均生锈破损,场地内堆放的铁矿粉和镍矿粉全部裸露在外,地上都是红褐色的矿粉,运送的卡车每经过一次都会飞起一层红尘。不到1小时,记者的鞋子就沾了不少红色粉尘,呼吸也有明显不适。

  环境监察人员要求对负责人进行笔录询问,可办公室内两位工作人员却表示自己不是这家堆场的员工。对于企业名称,其中一名女子支支吾吾:“我们都叫泰康,我也不清楚。”在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多次询问下,女子只说负责人叫“康总”。

  属地滨海新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队长崔鹏说,“泰康”不是这家企业的名字,据他所知,这家企业已经存在3年以上,近几个月场内矿粉堆放量急剧增加,环保部门经常接到附近居民的投诉。仅过年前,崔鹏就来了不下10次,对方却一直在躲避。“我们一来检查,工作人员马上就整改,依照规定给地面喷淋,我们走了又照旧。”正说着,堆场内开进一辆喷淋用的洒水车,开始喷淋降尘。

  多部门联合处罚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矿粉、砂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散体物料堆场,未采取密闭贮存、设置围挡或者防风抑尘网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的,或者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且可以采取按日计罚的处罚方式。环境监察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并下达了《天津市环保局调查询问通知书》,若规定时间内负责人仍然拒绝接受询问,工作人员将致函滨海新区政府,通过政府对企业采取断水、断电等处罚措施,并联合工商、电力等多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不整改媒体曝光

  昨日,市环保局出台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约谈暂行办法作为处罚依据配套管理办法。市环保局法制处统一负责约谈,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被约谈人就存在的问题做出说明,约谈人就约谈情况形成《责令整改决定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由监察总队送达被约谈人。约谈情况和整改措施及结果登载到市环保局政务网站。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未按照《责令整改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的,以发文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对被约谈人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公开通报。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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