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启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补助不低于3000元

2015年03月05日 14:10   来源:齐鲁晚报   

  3日,山东省烟台市印发了《烟台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实施方案》,标志着烟台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正式启动。计划提出,从2015年秋季开始,各类残疾学生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和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到2016年,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6%以上。

  今年全市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提高残疾儿童学前入园率。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定点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要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教育部,满足各类残疾儿童接受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的需求。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每个县市区要选择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

  普通高中要切实做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并强化技能训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要提高残疾人招生、培养能力,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突出职业特色,重点培养残疾学生劳动就业能力。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开办残疾人普通高中部(班)和职业教育中专班,培养残疾学生劳动就业能力。

  2015年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要达到6000元并逐步提高,已高于该标准的不得降低。适当提高孤独症、脑瘫学生特殊教育生均经费。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学生及特教学校学前、高中阶段学生的公用经费参照执行。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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