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晟)多次贩毒且容留他人吸毒的褚银辉被警方抓获,可他拒捕冲撞警车致4名民警受伤,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和妨害公务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但他以民警抓捕未亮身份为由提出上诉,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4年4月23日,褚银辉在北京市朝阳区劲松桥附近,准备向付某贩卖冰毒。在民警对褚银辉实施抓捕过程中,他驾车冲撞对其进行拦截的警车,致4名民警受伤后,被当场抓获。
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和妨害公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昨天上午,在市二中院的法庭上,褚银辉认为一审对他量刑过重,其行为不属于妨害公务。褚银辉称,当时一辆轿车突然停在他车前,下来4个人,不由分说地用棍棒敲打他的车玻璃,当时自己被吓到了,于是反复倒车再前进,想离开结果将前后两辆车撞坏。
检方出示的褚银辉同案犯以及民警的证人证言显示,当时卡住褚银辉后面的车是警车,而堵在前面的是便衣民警所开的车,民警下车后反复对车内人喊:“我们是警察,快下车”,褚银辉不仅没有熄火,而是将车门锁住,多次加油前进、后退冲撞禁毒中队地方牌照车辆和警车企图逃脱,民警果断使用警棍砸碎其驾驶座两侧玻璃,并将2名嫌疑人抓获,在这个过程中4名民警受伤。
褚银辉在昨天的庭审中,对一审时承认贩毒的事实翻供,“我是想帮助付某,所以才把所有的罪自己扛下来。其实好多事儿我没干。”对于此前在公安机关的认罪供述,褚银辉称他遭到了刑讯逼供才这么说。不过,褚银辉无法提供任何伤情或者遭到刑讯逼供的证据。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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