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经济带可依秦岭沿线开发 保护与开发相结合

2015年03月09日 10:41   来源:三秦都市报   

  如何保护秦岭生态与如何利用秦岭生态?怎样辩证的解决好这一矛盾问题?昨天,住陕全国政协委员马玉红呼吁,我省乃至我们国家是否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把大秦岭保护纳入到一个子项目中去?

  丝路经济带可依秦岭沿线而开发

  在学习总书记来陕调研视察时的精神中,马玉红得知,总书记要求在对秦岭这样自然生态的美景,谁都不能破坏,陕西在拆除违建别墅行动很坚决,破坏生态这个口子一定不能开。在保护生态环境上不能手软,不能产生“破窗效应”。“总书记对我们陕西省在秦岭整治与保护方面给予肯定,但大秦岭的保护问题仅仅靠我们一个省是远远不够的。”

  马玉红认为,秦岭生态保护主要问题是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多反映在保护区内的经济增长动力与生态环境保护压力的矛盾。比方说,我们经常在周末去秦岭休闲度假时,不难发现,沿线各省开发建设造成新的环境破坏仍有发生,如旅游、度假、娱乐场所乱建乱修以及粗放开发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新旧污染不断产生,边建边治改变不了生态保护的最终目标。

  而中央关于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的提出,要求我们加强丝绸之路沿线地区在战略能源、经济贸易、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人文交流上持续合作,共同重启并丰富丝绸之路的繁荣景象。她对记者说:“如果丝绸之路经济带依秦岭沿线而开发,这项重大项目的启动,不仅在地理位置上提升了秦岭的重要性,更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加大了对秦岭的扶持力度,何乐而不为?”

  将大秦岭保护列为丝路开发子项目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重大战略的带动下,大秦岭的生态保护将进入崭新阶段,为此,她建议,中央政府应尽快从体制机制上并同时出台针对大秦岭保护专项统一的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思想起点,提高战略认识,选择大秦岭理性的发展模式。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科学发展放在首位,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加快经济发展的关系。设立大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建立大秦岭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区群,以确保大秦岭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将大秦岭生态保护项目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发的子项目,在思想上重视,在财力物力上也应给予足够的支持,为大秦岭设立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探索性的提出建立大秦岭国家生态保护群,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区”为核心,建立“大秦岭生态经济发展区”、“中华核心文化传承区”、“国家生态休闲旅游区”、“动植物研究发展示范区”、“国家连片扶贫攻坚重点突破区”、“国家碳汇核算交易实验区”、“生态科技和绿色资源交汇创新区”等具有功能定位的生态保护群。与此同时,最重要的是要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对违规违建项目进行严厉打击,做到违法必纠,执法必严。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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