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兴保:建议以法的形式明确众筹等与非法集资边界

2015年03月09日 17:25   来源:人民网   

  今天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有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作了题为《引导扶植民营资本办金融 缓解实体经济和大众创业融资难》的大会发言。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广大民众创业难”问题,梅兴保建议,一、增强紧迫感,加快民营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步伐。

  有关部门要加快出台支持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降低设立民营银行的门槛,要求发起人制定风险处置计划无可非议,但也不能让民营银行还未出生就先设计好死。向社会公开准入条件和发起人具备的资质,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出台存款保险条例。对民营银行和互联网金融机构,要鼓励创新,适度监管。实行从宽进入,规范管理,放开退出管道。尽快让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成批地在全国各地诞生,同时让其中经营失败甚至破产者有序退出,这要成为民营金融机构发展的新常态。

  二、推进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渠道。

  现有银行、保险等商业性金融机构虽然大都已经股改上市,但大股权不流通、小股东没有发言权的弊端十分突出。加快完善并推进上述机构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应提高民间资本占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发展势头良好,建议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取消自然人持股只能在200人以内的限制,推进这两类机构进行股改上市,做强做大。

  三、引导民营资本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为方便小微企业和创业民众找资本市场通过股权、债券直接融资,要加快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丰富新三板市场交易方式和融资工具,让符合条件的股份制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均可挂牌进行股权、债权融资和并购重组。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支持股权众筹的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融资方式。

  四、加强金融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第一,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法制,以法的形式明确P2P、众筹

  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与非法集资的边界。

  建立信息征集和共享制度,实现信用数据库向民营金融机构开放,帮助民营金融机构应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认证,防范金融风险。第二,帮助民营金融机构夯实信息科技基础,做好规划布局。扶植规模较小的银行与其他银行合作或采取外包的模式建立网银、灾备等科技信息系统。第三,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帮助民营金融机构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引导小微金融机构建立流动性互助系统,满足其流动性调剂需求。地方政府还应加快建设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贵的难题。

  民营资本办金融,要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组建专业团队,聘请职业金融管理人员经营。要适当分散股权,建立良好的法人治理机制,突出民营特点,与传统金融机构搞差异化经营,专心服务实体经济,为小微企业和广大创业者以及城乡居民提供专业、便捷、贴心的金融服务。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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