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消息,2月份,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六涨二降”。
其中,衣着类上涨6.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5.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2.3%,居住类上涨2.0%,食品类上涨1.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2%,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1%,烟酒类下降0.4%。
1-2月,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平均上涨1.8%,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五涨三降”。
其中:衣着类上涨6.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5.6%,居住类上涨2.2%,食品类上涨1.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1.8%,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1.2%,烟酒类下降0.2%。(沈何)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