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福州晚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获悉,上月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创7个月来的新高,也是7个月来重新突破2%。分类别看,上月我市衣着类价格、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分别同比上涨了6.4%和5.8%,是拉升CPI上涨的最主要因素,上月虽然有春节和元宵节影响,但食品价格总体涨幅不大。
上月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六涨二降”。其中衣着类价格上涨6.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5.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价格2.3%,居住类价格上涨2%,食品类价格上涨1.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2%,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2.1%,烟酒类价格下降0.4%。
而今年前两个月,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平均上涨1.8%,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五涨三降”。其中衣着类价格上涨6.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5.6%,居住类价格上涨2.2%,食品类价格上涨1.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1.8%,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2.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1.2%,烟酒类价格下降0.2%。
福州CPI同比涨幅上月又突破了2%,是自去年8月以来的最高点。去年5月至7月间,福州CPI同比涨幅在2.1%至2.3%间,但8月开始降到2%以下,到今年1月,福州CPI已连续6个月保持在“1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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