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完善“管法之法” 为依法治国强本固基
罗保铭刘赐贵分别主持
海南日报北京3月10日电(特派记者周元)立法法实施15年来迎来首次修改。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海南代表团在住地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代表团团长罗保铭、副团长刘赐贵分别主持上午和下午的审议。卫留成、符跃兰、李国梁、戴金益、符兴、郝如玉、吕薇、倪强、肖杰、林回福、李建保、邓泽永等代表在会上发言。
代表们认为,“善治”必须有“良法”,立法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布局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有很多新的期盼,立法工作面临很多需要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立法法作为一部规范所有法律行为的法,作为“管法的法”,实施近15年来进行首次修改,对于完善我国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代表们指出,立法法在修订过程中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尊重了人民群众的意愿,特别是其中关于税法的修改,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带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最重要的一次破题。
代表们建议,立法的过程要进一步规范化、透明化、专业化,充分发挥民间智库的作用,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更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们还就地级市的地方立法权等问题展开讨论。
省高院院长董治良、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杨淼)